福寿园境内子公司向境外母公司分红的情况,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四条,适用税率是20%;再结合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则是减按10%。
但是有个问题,没查到附属公司之间的层级结构,如果存在孙公司->子公司->母公司的分红路径,是否需要逐级收税?那整体税率是不是就高多了?$福寿园(01448)$
我查阅了之前几个年度的业绩报告,都没有因子公司向上市公司分红缴纳额外的所得税,我猜是直接用上市公司账上的资金分红。
现在看来上市公司账上资金见底了,这带来的一个小问题就是,以后的分红都要先由子公司分红给上市公司,多一道10%的税率了。$福寿园(01448)$
福寿园境内子公司向境外母公司分红的情况,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四条,适用税率是20%;再结合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则是减按10%。
但是有个问题,没查到附属公司之间的层级结构,如果存在孙公司->子公司->母公司的分红路径,是否需要逐级收税?那整体税率是不是就高多了?$福寿园(0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