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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冬瓜子儿: 即使不通过这个建议的期限,实际上也是有期限的——法院指定的债权登记最后截止时间,超过那个时限没有转股的应该无法转股了,如果再没有登记债权(也没有债券管理人统一登记的话)就连一般债权都不是了。//@冬瓜子儿:回复@啥也不说啥也不想:受理+30就到期了?
引用:
2023-05-21 10:07
本人声明,目前不持有*ST正邦股票和正邦转债,未来三个交易日内也不会参与*ST正邦股票和正邦转债的交易。
周五半夜,*ST正邦发布了一则公告,立刻引发了可转债投资者的关注和讨论。
公告的内容是有关召开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我看了一下议案提议的内容,把其中我认为重要的部分圈出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