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邦转债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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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声明,目前不持有*ST正邦股票和正邦转债,未来三个交易日内也不会参与*ST正邦股票和正邦转债的交易。

周五半夜,*ST正邦发布了一则公告,立刻引发了可转债投资者的关注和讨论。

公告的内容是有关召开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我看了一下议案提议的内容,把其中我认为重要的部分圈出来。以下内容是公告的意思,并不代表我的观点:

1. 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之日,就是正邦转债提前到期之时;

2. 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之日开始的15个自然日内,可转债持有人可以交易;

3. 法院受理公司破产申请之日开始的30个自然日内,可转债持有人可以转股。

说说我的理解。

一、关于公告中“正邦转债将于公司破产受理之日提前到期”的看法。

可转债是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因此它具有债券的属性,即具有债权;但同时它也具有股权性质。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债权+股权。其依据为:

证监会于2021年1月31日开始实施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可转债“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同时证监会在立法说明中明确“可转债作为一种兼具‘股性’和‘债性’的混合证券品种”。深交所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也规定,可转债“属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和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

这些条文说明了什么呢?这说明了《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的规定仅对可转债的债权部分提出了规定,但并未对可转债的股权部分提出要求。

不知道你们明白了我的意思没有。*ST正邦公告的意思是,因为破产重整,正邦转债的肉体和精神都将消失。但我的理解是,你可以占有我的肉体,但你无法得到我的心灵。也就是说正邦转债不能因为公司破产重整而提前到期,只能因为破产重整停止计息,但不能停止交易,也不能停止转股——直至可转债强赎或者2026年6月到期。

所以*ST正邦正邦转债停止交易和停止转股的提议是违规的。按照规定,正邦转债在转股期内都可以转股,且交易时间应与正股保持一致。可转债持有人会议无权对转债的转股时间和交易时间进行限制。

二、正邦转债不能简单的归为普通债券进行清偿。

大家都知道,可转债发行的票息远低于公司发行的普通债券,其原因就在于可转债的转股属性,也就是说它具有一定的期权价值。如果正邦转债因为破产重整停止交易和转股,这侵害了可转债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应该给予一定的补偿。退一万步说,即使是提前到期,那么也应该按照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公司破产受理之日(可转债到期日)的五个交易日内,以110元的价格到期赎回。

或者公司承诺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在享有转股权的同时,给予现金选择权,以保障可转债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我在公司的公告里并没有看到公司立即按照可转债到期赎回的方式给予补偿的措辞,反而有把可转债当做普通债权,待公司破产重整成功后按照比例进行偿付的可能。

所以,我认为5月19日*ST正邦《关于召开“正邦转债”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里的相关提案违反了《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和《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严重侵害了所有正邦转债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这既不合规也不合理,对于该提案应该坚决予以否决。

我衷心祝愿*ST正邦能通过此次重整渡过难关,重现辉煌,但同时希望公司能在合法、合规、合理的前提下,兼顾平衡各方利益,提出更加合理的方案,让公司、重整参与者、股票和转债投资者实现共赢。

——饕餮海

风险提示:本文所提到的观点仅代表个人的意见,所涉及标的不作推荐,据此买卖,风险自负。$正邦转债(SZ128114)$ $*ST正邦(SZ002157)$

全部讨论

2023-05-21 10:46

只要正股在交易,就不应该单独剥夺可转债的交易权和转股权。

2023-05-21 10:52

1、无担保的债权不因其利率高低而改变其一般债权的属性,转债的低利率已经被其股票期权部分所(在发行时)补偿,否则对供货商的应付款还没利息呢,难道优先级更高?
2、破产清算或重整请求被接受,就意味着转债到期,且转债持有人必须在股东和债权人中做唯一选择,不可能以双重可选择身份参与清算或重整,不可能在转债到期后还可以自由选择转股与否。
3、无论交易所指引还是转债上市公告都明确了转股期限是“债券到期日之前”,因破产清算或重整导致的提前到期也是到期,原文不知为何有意遗漏这个关键时间下限。

2023-05-21 19:16

可转债提案被否决的话,导致重整失败 正股退市,转债归零 一起死!

2023-05-21 15:05

转债到期,但是不给钱,就是这个意思,全部转股亏25%然后在稀释,st实达10转25才救活,正邦正股不拉的话转债最少亏50%以上

2023-05-21 18:40

可转债的双重属性是不是也分主次?转股前它还是叫“债”的,而且我看报表里面可转债列在应付债券里面,它再特殊也是债吧。

2023-05-21 11:57

明天低价债又是一阵腥风血雨的,让我们见证历史。

2023-05-21 11:13

我认为接受重整 正股肯定是利好。提前结束债劵 不应该按100➕利息吗。没钱赎回那就拉升

2023-05-22 23:35

可以大家一起打证监会电话举报

2023-05-21 16:36

对,赞同!提案不合规也不合理,应坚决给予否决

2023-05-21 13:21

你是饕餮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