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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加农户模式,从经济角度分析,实际是一种“寻租行为”,租,即租金,也就是利润、利益,寻租,即对经济利益的追求。短期轻资产下的活动会带来规模与垄断效应,长期来看,其整个寻租活动的全部经济损失,要远远超过传统垄断理论中的“纯损”三角形,相比重资产,其整个活动中投入和产出比例关系是相反的,也就是前者先期投入少,产出大,后者先期投入大,产出小,随着这个过程的持续,将出现相反的结局。在前两年研究此两种模式时,对温氏所提出的“齐创共享”理念很不赞同,什么是“共享”?和农户关系究竟是共享关系还是利益博弈?政府有“权利寻租”,企业有“经济寻租”,都是所以最终没有选择温氏。
引用:
2019-11-11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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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流见道2019-11-12 11:41

天堂的幻想022019-11-12 11:39

1、土地和猪场的所有权属于农户。
2、农户的积极性如何,这个不是很清楚。

语流见道2019-11-12 11:25

感谢天大答复!
土地所有权在农户,猪的所有权在企业,这样农户就不承担风险。
两个问题:
1)猪场的所有权归谁?合作社?是合作社贷款建设的。
2)这种模式下,农户的积极性如何?只获得代养费,利益驱动力似乎不足,企业对其的约束力好像也偏弱。

天堂的幻想022019-11-12 11:07

大概的流程:合作社把要参与的农户统计,根据规模、投入资金等要求按户建档,以合作社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企业做担保增信;贷款下来后不给农户,猪场根据企业要求建设,完成后与农户签订养殖合约,租金付给合作社用于归还贷款本息;农户拿代养费,猪的所有权在企业。这个模式解决了农户的资金问题,和单纯的公司加农户相比,各个环节的权责利得以规范和加强。

语流见道2019-11-12 10:53

农户提供土地,农户向合作社贷款,按照企业要求建设猪场,然后向企业收取代养费。如果生猪发生损失,谁来承担?
公司+农户模式下,农户似乎是要承担损失的。聚落式,农户要承担损失吗?

天堂的幻想022019-11-12 10:37

此模式的参与方包括政府、企业、银行(或其它融资方)、农户、合作社。政府不能直接向银行贷款,由合作社作为贷款主体,农户提供土地,根据企业的要求建设猪场,建好猪场企业租赁,农户代养。之所以叫聚落式或者家庭农场,一般都是以县村级政府组织。大致的框架就是如此。

语流见道2019-11-12 10:15

请教个问题,聚落式与“公司+农户”模式,从农户角度来说,相同点都是出资方,在收益模式方面,“公司+农户”获得的是代养费,聚落式呢?也仅仅是代养费?
思考了一下,这两种模式,农户是出资方,可是收获的仅仅是代养费,可看成是租金,那么风险呢?好像也要承担。这种利益分配模式是有问题的。

晓又不晓2019-11-11 23:03

华山论剑!!!像天大,团座这样乐于分享的大佬持续不断的出现在猪圈,准确的说牧原圈(有点屁股决定脑袋之嫌),这绝非偶然。也真是我等韭菜的幸福。没啥干货可分享,就说点口水话。

赏风听雨2019-11-11 22:47

谢谢!

天堂的幻想022019-11-11 22:34

牧原有一个5+模式,新希望的聚落式和温氏目前正在推的家庭农场都有点借鉴此模式,唯一不同的是把贫困户改成了农户。相对单纯的公司加农户,升级了。相比温氏,新希望刚起步,市场给的期望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