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适应症使用合法合理,没有问题
跨适应症使用合法合理,没有问题
再说一遍,即使是100%治愈的神药,药商带金销售,医生收取了回扣,都属于腐败范畴。不要用超适应症合法或者有疗效来推脱法律责任。
国家要求超适应症需要有实验数据支撑或者相关数据的佐证,
实际应用中应该有相当一部分良心医生能帮患者把好关,
但是,应该也有相当庞大数量的医生把这个当成灰色收入来源。
这本身就是灰色地带,救病治人还是利益驱使还很难界定。这俩天看到群里有球友发的关于超适应症的帖子,感觉说得挺好。碰到个别难缠的病人医闹,医院医生都是大事化小,因为得证明无其他可选,为患者利益考虑。万一有个副作用那就麻烦,所以一般无确切把握或其他利益,医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这种一抓一个准,反腐重点对象。
明白人
带金销售就是带金销售,属于腐败范畴。这和是不是超适应症无关,和是不是有疗效也无关。
难怪康方跌
超适应症用药越多,说明医生越信赖他的疗效,也说明患者愿意接受,并且不是凭空用药,而是他确实有效果。暂时的阵痛会为以后带来更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