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的公司股东名单中除了大股东外,
还有董高监,普通法人股东,战投和突击入股的机构等。
那么问题来了,
公司上市后不赚钱甚至亏钱,
大股东若减持套现则会被万众瞩目,成为口诛笔伐的对象,
监管层不得不出台相关的制度对其减持行为进行限制,
但为啥董高监,普通法人股东,战投和突击入股的机构它们就可以随意减持呢?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你将一笔资金投资一个企业,
如果被投企业赚钱了你跟着赚钱,
被投资企业亏钱了,你跟着亏钱,
这不是正常的商业逻辑吗?
怎么到了股市就汗涝保收了呢?
不管企业赚不赚钱,
都可以卖股大赚一笔出来。
或许这可能是政策上出于保护创投资本的善意而故意为之。
但这导致了非常恶劣的后果,
反正可以赚钱出来,创投资金便会乱投IPO项目,好的项目,差的项目都投,
前几年这么多垃圾公司上市不就是这么来的吗?
你投一个好公司,当然可以获暴利后全身而退,这是应该的。
但你投一个烂公司,凭什么也可以获暴利后全身而退?
你不应该承受乱投项目导致亏损的恶果吗?
这道理和前几年的基金公司的管理费一样,
政策上给了保护,
导致基金公司根本就不在乎能不能给基民带来收益,
而是玩命扩大基金规模,
给基民亏了钱,
但管理费却是雷打不动。
亏钱也能赚管理费,这是什么道理?
无论是对大股东以外资金退出的保护,
还是对基金公司收管理费的保护,
其实是明目张胆地破坏市场的公平性,
祸害了整个市场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