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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不仅仅要增加居民收入,更重要的还是要建立起依照投资回报率——这个价格指挥棒的变化,来动态调节经济收入在居民和企业两大部门之间分配的市场化机制。要建立这个机制,光靠给居民发钱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让居民对企业的经营行为、投资和分红决策有话语权。我国现存的庞大国有企业,为实现这一点创造了条件。国有企业当然是全民所有的。接下来要让老百姓更直接地感受到他们对国有企业的所有权,让国有资产在老百姓那里“看得见、摸得着、用得上”,让国有资产的回报更直接地惠及老百姓,从而支撑民众的消费。我之前曾专门撰写过《以“全民国企持股计划”根本化解中国经济的困局》一文,详细阐述过这一方案的构想,此处就不再展开了。
如果能够做这样有利于居民部门的收入分配改革,则可以从根子上化解我国长期因消费不足而来的内需不足,增长缺乏可持续性问题,也可以让经济增长更加惠及人民群众的福利,真正落实高质量发展之要义。
当然,收入分配改革需要时间。在我国成功推进消费转型之前,仍然需要靠外需或投资来创造需求,稳定增长。而外需的决定权并不在我国。考虑到我国经济体量已经相当庞大,海外经济拉动我国外需的难度已经变得更高。此外,海外越发抬头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也给我国出口制造了越来越大的障碍。因此,我国很难回到2008年前靠外需拉动而经济繁荣的局面——依靠外需并非是我国的一条对策在收入分配改革未能实质性推进,外需又不是很强的时候,我国经济能否保持平稳,关键要看国内投资的强度。这就引出了我国可选的中策和下策。
“中策”是在消费仍然疲弱(收入分配改革进展有限)的前提下,继续通过刺激投资来创造需求,稳定增长。这条对策当然不是最好的出路——上策才是我国的最优选择——但它是在收入分配结构约束下的“约束最优”。用经济学的术语来讲,中策不是“最优”(上策才是“最优”),却是“次优”。
当然,持续刺激投资来拉动需求有其弊端。比如,我国大规模的基础设施投资已经给地方政府带来了不小的债务负担。又比如,我国地产开发商的杠杆率不低,部分开发商过度追求高杠杆、高周转的商业模式也有难以为继的风险。因此,这种投资拉动的增长模式确实容易遭人诟病。正是因为这些原因,近些年我国在刺激投资方面越发审慎,甚至还在近些年出台了令地产投资明显走弱的地产去杠杆政策。这些打压投资的措施虽然看起来有其合理性,却弊大于利,是比中策更糟的下策。
所谓“下策”,是在收入分配改革未取得实质性进展时,停止刺激投资,又或甚至打压投资。这样一来,经济很可能重演1998到2002年通缩,大量企业倒闭和工人失业的局面。
正如前面所分析的,我国消费不足、投资过剩的经济结构失衡,根子在居民收入占比过低的收入分配结构。这个收入分配结构不会因为打压投资、放任经济增长下滑而自动优化。打压投资,并不会像某些天真者(去杠杆、去供给)所设想的那样让经济结构自动平衡,而只会让需求不足的问题变得更加尖锐,进而引发供给面的被动收缩(企业的倒闭和工人的失业)。这种只看局部,不看宏观经济整体的片面思维,正是近些年宏观经济出现“合成谬误”的主要原因$上证指数(SH000001)$ $沪深300(SH000300)$ $创业板指(SZ399006)$
——节选自徐高在2024年3月13日参加北京大学国发院经济观察报告会时的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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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8 2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