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新“国九条”推动监管细化升级,资本市场生态望迎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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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随后为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及配套政策,证监会就涉及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交易监管等方面六条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沪深北交易所同步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股票发行上市规则》等19项具体业务规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东兴证券研究所非银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刘嘉玮认为:新“国九条”是继2014年后时隔10年国务院再次专门出台的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分阶段规划了未来5年、2035年、本世纪中叶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系统提出了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一揽子政策措施。新“国九条”中延续了年初以来监管层对资本市场全流程的全方位细化监管趋势,着重突出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和加大对退市行为的监管力度。在更好梳理企业上市全流程的基础上,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进而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

为贯彻落实新“国九条”及配套政策,证监会加快推动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落地实施,就涉及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交易监管等方面六条规则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包含大幅提升首发企业随机抽查比例(从5%-20%);进一步严格退市标准、调降退市门槛;加强对上市公司分红的监管;加强对上市公司董监高减持的监管;加强对程序化交易的监管等。

沪深北交易所同步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股票发行上市规则》等19项具体业务规则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提高上市条件、规范减持、严格退市标准等方面。其中,主板第一套上市标准中最近3年累计净利润指标从1.5亿元提升至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指标从6000万元提升至1亿元;创业板第一套上市标准的净利润指标,将最近两年净利润指标由5000万元提高至1亿元,并新增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要求。此外,为进一步提升申报质量,防治“带病申报”,沪深交易所在原规定的1年内2次不予受理等情形基础上,增加“一查即撤”、“一督即撤”情形,设置6个月的申报间隔期。此外,科创板拟引入ST制度;沪深港通交易信息披露机制将进行调整。

刘嘉玮指出,虽然此次新“国九条”的核心内容是前期监管要求的延续,但国务院、证监会和三大交易所推出的政策之全面,要求之细化近年罕见。如能动员资本市场各类主体全面快速高效贯彻新政要求,资本市场生态和整体面貌有望实现质变。再结合更为积极的财政、货币政策支持,“政策—资本市场—投资者”间的正循环有望加快形成,进而有效改善资本市场投资回报和证券公司中期业绩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