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境外投资所得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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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交流后重新修改编辑,感谢JJacky123、牛牛牛博等几位朋友的信息。

一、是否如某些博主所说,只是拿了RSU(限制性授予股票)的人,才收到短信?

明确答复:和RSU无关,没有RSU只交易美港股的朋友也收到了短信

二、是否如某些博主所说,资本利得税没有立法,征税没有法律依据?

明确答复:征收的本就不是资本利得税,而是个人所得税。境内的A股、B股、港股通都是免征,境外投资所得没有免征,包括出售海外房产等都是按照20%净所得应税;境内的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也不在免征范围,需要缴纳20%的差额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文件-成文日期是2020年01月17日网页链接{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_百度百科 (baidu.com)}

三、税务部门能否采集到金融账户信息?

美国在2008年之后推动全球范围内收集美国纳税人的账户信息,以追缴税款。最终形成OCED发起的CRS体系,和以美国为主体的FATCA体系。

CRS即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2015年12月,中国正式签署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多边主管当局间协议》。OECD的成员国之间都会对税收居民金融账户信息进行交换,包括几乎所有的海外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信托、券商、律所、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各种金融投资产品的投资实体、特定的保险机构等,在券商开户时填写的开户信息,理论上统统都会上报给中国税务部门。这里注意美国并未加入CRS。

FATCA是美国政府与他国签订的双边协议,包括两类协议,"模式一政府间协议"(Model 1 IGA)和"模式二政府间协议"(Model 2 IGA)。在Model 1 IGA项下,FFI将通过本国政府向美国国税局间接报送美国纳税人账户信息,而在Model 2 IGA项下,FFI将与美国国税局签订"外国金融机构协议"(FFI Agreement),直接向其提供美国纳税人账户信息。

根据美国财政部官方网站信息,中国政府已于2014年6月30日与美国实质性达成了IGA(Agreement in Substance),且选择了Model 1 IGA作为信息披露方式。但这一实质性IGA文本尚未公开发布,中美两国也并未正式签署Model 1 IGA。由于双边协议的缺失,我国国内法也未就FATCA的合规要求作出统一规定。

结论:由于中美之间的IGA协议并未正式生效,且美国没有加入CRS体系,目前美国金融机构并不会向国内直接披露账户持有人信息。

四、海外投资的合法性问题

境内投资者换汇用于投资一直是个灰色地带,目前合法途径仅有37号文成立SPV公司登记一途(37号文链接网页链接,2024年4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2024年5月6日起实施。新指引在37号文的基础上,针对境内居民个人通过特殊目的公司SPV到境外投融资的外汇登记业务(以下简称“37号文”登记)进行了进一步的补充完善,有兴趣可以自行查阅)

一些中概股、VIE上市的港股上市公司的财报、招股说明书中也对此有披露:

“於2014年7月,國家外匯管理局頒佈《關於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或國家外匯管理局37號文)。國家外匯管理局37號文規定中國居民(包括中國個人及中國企業實體以及就外匯管理目的而言被視為中國居民的外國個人)須就其直接或間接境外投資活動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地方分支機構登記。國家外匯管理局37號文進一步規定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發生境內居民個人股東、名稱、經營期限等基本信息變更,或發生境內居民個人增資、減資、股權轉讓或置換、合併或分立等重要事項變更後,應到外匯局辦理境外投資外匯變更登記手續。國家外匯管理局37號文適用於我們身為中國居民的股東,亦可能適用於我們日後進行的任何境外收購。”

这个37号文规定的唯一合法途径具体流程大概如下:

想必大部分个人投资者是没那个精力来做这么复杂的登记。。。也就是说绝大部分境内的海外投资者,都属于“非法投资”。当然,非法不代表违法,属于法律没有规定的范畴。如果这个征税动作,能够解决海外投资的合法性问题,也未尝不是好事,能给获得投资收益的投资者朋友们,一个合法结汇的途径。至于增量换汇投资,鉴于当前汇率压力,个人判断可能性极小。

五、具体需要缴多少税?

应税金额:应税金额是净收入,是扣除亏损之后的盈利部分,2022-2023合并计算,2024单独计算,历史盈利部分未做规定,具体需要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注意这里应当是实现的盈利扣除亏损,如果是浮盈浮亏是不计算的,这里不排除个别地方税务部门有特殊安排

需要缴税的投资类型:经咨询12366,参照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因房产、外汇、期货、债券、股票、境外存款等取得的投资收益,均需缴纳所得税

税率:20%的个人所得税,参照一次性所得申报扣缴,这个税率相比美加澳等国的累进税率来说其实很低

对港股的影响:目前港股通交易港股是免征所得税的,如果仅仅是港股账户交易港股需要缴纳所得税,这对使用港股投资者无疑是不公平的,这种不公平只会导致非港股通股票流动性的进一步下降,要知道美国政府是限制机构投资中国企业,如果中国政府也对国人投资中国企业种种措施,那么香港无疑离遗址又更近了一步

$中国海洋石油(00883)$$富途控股(FUTU)$ $英伟达(NVDA)$

精彩讨论

一路_修行06-17 21:09

应该是真的,身边已经有收到短信了,现在各地多缺钱,内地企业税收豆倒查30年了。
这块肥肉能放过?

敢梭才会赢06-17 20:34

征税的前提,我觉得应该是放开管控,自由进出才合理

tulipandsnow06-17 20:26

问了盈透 不参加crs;富途好像参加了

UMO0o06-17 21:22

看来是时候移民去香港或者新加坡了

敢梭才会赢06-17 21:53

都把港美股交易认为非法,何来交税?交完税不受5万美元限制就能进来?跟房产税一样,一堆问题没解决但确实惦记着想收

全部讨论

什么情形要上报?一直没卖出,浮赢需要交税吗?只是分红才需要吧?

中国是属地+属人。海外证券收入 应交资本利得税20%, 美国免征海外投资人美国股市资本利得税, 那中国笑纳全部。
A股也有,但免征。

我被境外上市的国企割了韭菜能给我补回来吗?

06-17 21:55

港股不收资本利得税,难道只美股收?大不了我不炒美股了。如果港股收,那港股通不收也不合理,港股通的红利税还没降呢,这个资本利得税很难统一规定。

06-17 21:11

亏成马也要交税?

06-17 20:18

兄台很专业,请教在香港个人买H股需要交税吗

06-17 23:42

我国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不收资本利得税,因为如果盈利要收税,那么亏损就得退税,干脆统一都不收。从国外主要市场分得利息股息红利税负也不低于中国,正常都是扺免,没必要折腾。

用ib就完事了 唯一不收股息代收费的 其他家都是最低30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