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性与隐性(少数派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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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世间没有绝对真理的存在,但是存在相对真理这回事。观念的诞生始于人们的有逻辑地猜测。早在约2600年前,哲学家色诺芬就说:至于确实的真理,还没人认识它,人将来也不会认识它;也不会认识神以及我所说的一切东西。即使人偶然说出了终极真理,他自己也不会知道;因为一切只是猜想织成的网。按照近代尼采的“永恒轮回”思想,现代人的认知最高也只能达到这样的水平,至少我是再也没有发现比之更深刻的道理。

为了追求真理,仅仅是猜测仍是远远不够的,人们还需要反驳,要么依靠逻辑来反驳,要么依靠事实来反驳(最终还是依靠关键性检验的事实来反驳);被反驳所证伪的观念可以称为形而上学;尚未被反驳证伪的观念可以称为科学,它们就是强韧的相对真理;但是,最终所有的观念都会被证伪,因为我们永远达不到绝对真理的程度。

在投资中,有时我们会谈及这样一个观点:如果你和大多数人想法一样,你又怎么能指望你的结果不一样?对于这样的结论,想必很少有人会质疑其合理性。但是每次轮到人们自己置身其中时,比如:当人们经过独立思考,提出一个具体的观点时,人们又总是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正确且与众不同的。这两种现象的同时存在揭示出客观的矛盾与主观的双标。

人的思维是存在路径依赖的,所有的人在不断重复人类社会的所有思维路径。一个观念要是完全没有历史原型,这也是难以想象的。无论你感知到或者没有感知到、承认或者不承认,绝大多数人处理问题时思维中必定存在基于相似性的各种基本范式,真正的独创是极少的,即便是有它所涉及的范围也很狭窄。这种情况下,似乎把观点分类为大众的或者是小众的更为合适一些。

与理性与理智相对应的是感知与经验,后者非常容易成为说服自己的理由,“感知即存在”拥有广泛的市场,这是大众的思维路径——在解决问题之前,需要找到一个历史成功的标杆案例,它能够被人明确感知,然后它的成功经验就可以被复制模仿到新事物中,问题就能得以解决。因此它必须是显性的,否则就不能感知,不能感知就无法描述,而无法描述的理由绝对不会成为人们行为的理由。这一切都是拜思维中事物的“相似性”所赐,而且人们会顺理成章地将“相似”认作“相同”,这个思维过程称为归纳,失去了归纳,人们似乎就失去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归纳必须存在。

相反,我猜测的结论恰恰是:人们的思维模式的确具有相似性、甚至是相同性,而现实中的客观事物即便过程相似,结果往往并不一致。但是相似性似乎与事物显著性存在着紧密的关联,我们随意地贴标签,这些标签很容易侵入我们的感知系统,也很容易形成认知的“初始锚”,而一旦形成“初始锚”,再改变思考路径就变得很困难。

我想用套利空间总是消失的现象来说明同样行为的结果不一致现象。如果人们发现有一个显性的“规则”,并猜测按此“规则”周而复始地运作总能获利,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无论这个套利活动的准入壁垒有多高,人们总会争相模仿,最终导致套利“规则”的失效,而当规则并不再总是如此时,规则就不能称为规则。现实中,我们绝大部分的套利活动都是短暂的,有极少部分可以维持较长时间,但市场不提供永恒的机会。

我不想改变“规则”的定义,任何人为对定义的强行改变除了把问题复杂化以外,对于解决问题本身毫无益处。但有没有一种可能——规则本身要么是隐性的、难于认知的,要么是出于人性的某些弱点,人们即便能够认知也弃之不用,即使大家都明白:妥协的方案往往是最糟糕的方案。

对于第二种情境,我也不想讨论过多,因为我认定了绝对真理并不存在,现实中一切思想都是猜测。事物本身的规则已然不确定,人类思想的统一就更难了,我们绝不能高估自己的认知能力;另一方面,辩证统一在描述人类的思想发展史中是合适的,既然一个观念的正方与反方都会有不竭的“确证”,这对导出单一的、确定的规则丝毫没有帮助,这似乎是一条走不通的路。

所以,我把精力放在第一种情境的猜测上。当然所有猜测都有基于相似性的基本范式,只不过接受它比较小众而已。我的基本观点是:人区分不清楚大数与极大数、小数与极小数之间的差别,但凡能够提供近似的准确都属于人类社会的重大成就。比如:物理学中的质能转换公式,又比如:金融学中的BS公式。它们共同的特征是:利用数学工具中的指数函数来代表极大数,又利用对数函数来表示极小数。我不相信公式在检验中会表现得极致正确,因为人类的检测工具与手段永远是受限的,但绝大部分检测宏观结论应该大体如此。

凯恩斯的那句名言“我宁要模糊的正确,也不要精确的错误。”或许指向的就是这种场景。任何线性的、显性的“规则”只会被人更快学会,更快模仿,并随着套利空间迅速消失更快失效,唯有非线性的、隐性的、规则才能强韧保留,这就是从众的行为往往并不正确的原因。

或许正是因为从众的行为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人们从以往错误中记取教训的反毒物兴奋反应能力在增强,人们开始尝试着反驳“初始锚”。反驳首先依靠逻辑,最终依靠事实。但是我发现,人们在运用逻辑时,并不遵循久经考验的规律,有时他们的外在表现更像为了反对而反对,他们的逻辑关系中似乎只有一种关系——矛盾关系,因为矛盾关系简单,一真一假,非此即彼,我们可以在排除一个错误答案的同时获取一个正确答案。然而,站在证伪观点对立面就一定是正确吗?当然不是,证伪的作用仅仅就是排除一个错误答案,我们得不到正确答案。

逻辑关系中除了矛盾关系,还有上、下反对关系与差等关系。矛盾律告诉我们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否定的思想不能同真,必有一假,不能对不能同真的命题(矛盾关系、上反对关系)同时加以肯定,否则要么自相矛盾,要么形成悖论;排中律告诉我们同一个思维过程中,两个相互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必有一真,不能对不能同假的命题(矛盾关系、下反对关系)同时加以否定,否则就是两不可逻辑错误。

即使对于简单的矛盾关系,有时候我们的认知也不是很清醒,尽管矛盾关系结论应该是非常显性的。这里例举一些自我涉及的有趣命题,自我涉及的命题有时非常诙谐,如:“我第一次被一个角落逼在一个角落”,“这是耻辱柱的耻辱柱”;有时又富于哲理,如:“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但当我们在投资中区分概然与必然关系的时候,我们本应该明确的理解:大概率必然恰恰意味着意外的发生就是必然的,如果我们总是不时受到黑天鹅的困扰,那么,要么能制定出防范黑天鹅的非概然策略,要么打不过就加入制定出利用黑天鹅的非概然策略应该是明智的选择,然而,人们在这个问题上总是逆向选择,一如既往的遵循着概然性策略,或许强大的趋同性让坚持不同观点行为的本身令人们在感官并不快乐。

逻辑中最有效的运用应该在差等关系中,它构筑了强韧的认知方法论。简言之,我们可以从全称陈述的真推导出单称陈述的真,也可以从单称陈述的伪推导出全称陈述的伪。因为现实的检验都是单称陈述,所以我们只能证伪,不能证实。证伪、检验、反驳都是一个意思。

最后,我还要揭示一个反驳过程非常普遍的隐性错误——仅仅用逻辑进行反驳,而不用现实进行检验。尽管早在100年前,波普尔就已经认知到,一种不能用任何想象得到的事件反驳掉的理论是不科学的,不可反驳性不是一个理论的长处,而是它的短处,但是,仅仅凭借逻辑推断的反驳也是一个主观观念,它仍然需要现实的检验来证伪或者证伪失败。

仍以市场黑天鹅事件作为案例,如果我们把市场一段固定时间段内下跌超过一定幅度的情况定义为黑天鹅事件,又假定我们从过去的全部历史中发现连续两个黑天鹅事件之间最长时间间隔为4年,那么,我们不会天真地以为黑天鹅事件每过四年必来一次,我们当然可以想象出未来更长时间间隔情形的存在,只不过这种情形发生概率非常小。但仅仅是因此我们想象到了这种极小概率的情形的存在,就断言黑天鹅事件的影响并不严重也是有失公允的,这就是我前面所述的“人们区分不清楚小数与极小数之间的差别”,这个时候需要利用历史数据进行现实模拟,它的可信度远远高于现实历史与主观臆想。

任何逃避检验主观观念都是特设性假说,虽然可以暂时避免理论被证伪,但最终还是逃不过事实反馈来强行终止的命运。我们应该坚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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