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算弃权;
“H股”是中国证监会对国内上市公司的称法,是国内上市公司发行的在香港上市的港元计价的股份,港股里“国企指数”是指中国企业企业指数,注册地在大陆的公司编制的指数,而非国内语境里的“国有企业”,即H股不一定是国有企业发行的
有效接纳,实际就是投出赞成票的总股份比例;实际您没去投票(或者说您的代理机构也没帮您投),那再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反对票。您的是不包含在这些有效里面的。
所以,需要珍惜这种股东应该有的权利。
再跟杨总确认一下, 比如最近的研祥智能要约收购, 要約人已接獲H股要約項下有關 273,900,200股H股的有效接納,佔於本聯合公告日期全部已發行H股約88.83%。 , 那么我当时自己买的几万元研祥智能港股,其实 是弃权的, 那弃权的股份是 不包括在 这 个 88.83 % 中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