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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关山: 股东又不能影响贷款人。在目前的法律下,买到烂尾楼后的最佳决策是解除购房协议,同时也解除按揭,就脱身了。不肯解除购房协议,又不肯还贷款,那是不对的。//@关山:回复@非典型伪价值投机:我基本不怎么拉黑人,但是我基本把觉得买了烂尾楼还应该老实还贷的人都拉黑了,里面有不少银行股股东。这种三观我实在接受不了,为了赚钱不顾别人死活了。
引用:
2024-03-25 18:16
中国不管是大城市,还是中小城市,只要不买房,但凡一个勤快的人,一定不会觉得生活压力很大。为什么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既有飞速发展的城市化,又有飞速发展的工业化,享受了比欧美更好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安全的夜生活,多数人压力还不大?
因为有买房人扛起了这个重担,所以,任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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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以后,首付就一次性全没了,没有诚实劳动过的人,难以理解其中的剧痛。须知道烂尾的原因,是因为本该在监管账户的预售资金,被违规挪用了。
最佳决策一定不是解除合同,而是等保交楼,然而保交楼的质量又远远低于当初承诺的花园小区该有的样子。。
总之,房地产这件事,把欺负老实人,体现的淋漓尽致。

谁设置的规则让买房人承担一切损失?

你的意思就是买烂尾楼的人自认倒霉

如果是住宅,建议等保交楼,这是政治任务,我所在城市,地方政府不管是用什么方式都要完成这个,不管是政府垫资,不管采取什么方式,属于必须完成,不讲条件。如果真的讲法律,去找开发商,那可真是没戏了。

从效率上看是没错,但这种对购房者不公平的欺凌行为居然普遍存在,还是购房人太老实了,如果拿出勇气物理消灭坑害他们的人及其利益链,情况就会好很多。

03-26 09:28

解除购房协议难道能拿回钱

能解除吗?

03-26 09:28

房子不要了?

03-26 10:50

以法律为基础解决问题,好像没有问题,但实际上,当个人面对大型公司,银行,甚至监管的时候,你就那么有信心吗?甚至连监管方的责任都很少能敞开讨论。个人在面临这种情况时,只能是及时止损,想用法律讨回公平是很难的。

03-26 10:02

解除按揭应该解除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