晒黑、晒伤算工伤么?人社部官方回应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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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全国各地高温不减,在35度+的气温包裹下上班已经成了职场人的日常。

对于户外工作者而言,如外卖员、外勤人员等等,在这样的高温下工作非常不容易,不仅容易晒黑,还有可能会被晒伤。那么晒黑和晒伤算到底算不算工伤呢?小编今天来给各位HR科普啦。


01.晒伤算工伤么?

首先上结论,职业性中暑可申请认定工伤。

2012 年国家安监总局、人社部等部门联合下发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其中的第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我国《职业病目录》将物理因素所致中暑列入职业病范畴。这是一种在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因体内热平衡或水盐代谢紊乱而引起的、以中枢神经系统或心血管障碍为主要表现的急性疾病。

南京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一级主任科员席建琼表示,劳动者一旦在高温作业时中暑,送诊的同时经过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确认为 " 职业性中暑 " 后,无论轻重,都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02.工伤情况有哪些?

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呢?

工伤亦称因工负伤,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基本要素。


03.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一、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间的生活护理费用,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费用。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那么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予以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也应支付造成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降低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