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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例子,问问身边是不是这样?!
例如1:我一位朋友的父亲中风后无法讲话,幸好还能听的懂,身体半瘫。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在重大疾病险里有一条是丧失言语,注: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的损伤而患失语症)。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他还听的懂,有手语,还没有丧失言语。无法讲话又听不懂那是植物人和死人有什么不同。原来重大疾病险是保死的。合同里的文字条款是不是可以多种解读呢? 

  例如2:在保单里写着"原位癌不在保列"。这句话的意思是"癌细胞还没有扩散的病例不在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合同为什么要用专业的医学名词"原位癌"呢?却不用通俗易懂的词句呢?保险公司的目的不得不让人怀疑。 

  例如3:保险公司制订了诸如"原位癌不在恶性肿瘤的理赔之列,肾衰竭须双肾且不可复原"等保险条款。能得到保险理赔的重大疾病,大都是患者宁愿选择"安乐死",而不是要什么保险理赔,更不要被险种的名称迷惑.“肾衰竭须双肾且不可复原”医疗技术再发展一万年,这也是死病,活人不可能没有肾。“须双肾且不可复原”,真他NN损人。 
引用:
2019-12-13 22:09
中国平安公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30日期间,公司控股子公司平安财险、平安人寿、平安养老保险和平安健康保险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分别为2436.2765亿元、4508.8604亿元、223.4475亿元和58.1512亿元,合计为7226.7356亿元,前11月保费收入同比增9.4%。
但是11月寿险新单保费收入84亿,同比...

全部讨论

2019-12-13 22:37

所以保险公司是个好业务,你看挣得什么钱!

2019-12-13 23:11

确实保险公司真的在打哑迷。

2019-12-14 07:48

重疾其实很没意思的,死了就赔而已,性价比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