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被立案调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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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

2023 年 8月 3 日;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修订)》第 13.2.3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 施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纪 律处分实施标准》的有关规定,本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 长刘泉、实际控制人暨时任总经理钱晓钧、时任财务总监田涛予 以公开谴责,对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潘勇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本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北京市地方金 融监督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2023 年 12 月 26 日;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 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 京监管局”)《关于对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刘泉、钱晓钧、田涛 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54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主要 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刘泉、钱晓钧、田涛: 你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5 月 16 日两次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将部分交易调整为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对 2020 年年报,2021 年年报,2022 年 前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导致多期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 条,第四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刘泉、总经理钱晓钧、财务总监田涛负有主 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一条、第五 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 货市场诚信档案

2023 年 12 月 26 日;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 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 《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14202302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 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二,立案背后的讨论

2023.8.3收到上交所的《通报批评》

2023.12.26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的《警示函》

2023.12.26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立案告知书》

同期时间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两种完全不同告知书。北京局已经对信披事件的结果做出决断,为何它的上属部门要再次立案?

翻看其它信披违规事件,都是先立案,再有地方监管局出示断定结果。

国联被立案是针对不同性质事件?还是监管部门行政权利的区别?

$国联股份(SH603613)$ 欢迎专业人生讨论

全部讨论

参考上海凤凰处罚结果网页链接

证券监管部门行政调查、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
网页链接

上市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收到警示函后,仍然有可能被立案调查。
警示函和立案调查是两个不同的监管措施,警示函是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进行的一种行政监管措施,旨在提醒和警示上市公司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其及时整改。而立案调查则是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进行的一种法律程序,旨在对上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深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罚。
搜索到先警示函后因信批违规违法被立案的有,冠农、上海凤凰、兴源环境、荣联科技等

04-15 20:48

个人觉得,南方北方的做事风格大不相同,上海证监局立案4个月就出结果了,在北京怕不要拖8个月就算是OK的。

被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后,上海凤凰涉嫌信披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