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法是不够地道不够水平,但只要不违规不违法,那就不应处罚。
尾盘突袭显然是实力不够,拉板做市值,这样前面的增持就有利润,年终报告好写。
这还不违规?!构成了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拉抬股价的异常交易行为,属于典型的操纵股价。
1.下午开盘维持到收盘,需要的资金量太大扛不住;2.之前买入价太高,仅拉升3-5个点不足以覆盖账面亏损,无法满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
这怪到证件会身上就打错板子了。兴业的这个国资股东。哪怕是下午开盘发力,拉个涨停,证件会都不会管。或者是收盘前拉个三五个点涨幅银行板块第一,证件会也不会管。偷鸡有道,别打脸太狠,这么差的世道,谁都想维护做多的力量。
这个抱怨的说法,依据ZJH的处理水平来讲,还是能自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