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发行丨鹏华科创新能源ETF,一键布局高弹性隐形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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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改革的不断深入,科创板作为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的重要平台,已成为"硬科技"企业上市的首选地。自2019年7月开市以来,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已从首批25家快速扩容至573家,总市值达到5.75万亿元,成功引导资本市场资金持续投向代表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领域(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4年6月21日)。其中,新能源板块作为科创板的新兴战略产业,正以其领先的技术水平引领行业发展。

近日,鹏华基金公告显示,旗下鹏华上证科创板新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科创新能源ETF,认购代码:588833)将于7月15日正式发行,为投资者一键布局科创板新能源潜力黑马、把握新质生产力发展机遇提供了又一便捷工具。

政策东风助力

新能源蓄势待发

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其中重点任务要求加快建设以沙漠、戈壁、荒漠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合理有序开发海上风电,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开发利用。到2025年底,全国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39%左右。这一政策将有望为新能源装机与电力系统建设带来显著提速。

具体到光伏领域,虽然目前产业链各环节盈利能力承压,但各环节价格已处于底部区间。随着终端需求持续释放,库存水平不断下降,光伏基本面有望逐步企稳。业内专家预计,随着落后产能出清,行业供需有望得到持续改善,基本面拐点有望在供需新平衡后加速到来。

锂电方面,国内新能源车销量正在持续回暖。根据中汽协数据,2024年5月电动车销量达95.5万辆,同比增长33%,环比增长12%,渗透率达到40%。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需求不断向好,行业洗牌加速,龙头企业盈利能力有望提升。尽管目前市场对锂电板块海外需求潜在冲击、产能过剩、盈利下行存在担忧,但这些因素已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在股价中,行业筑底反弹行情或正在演绎。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新能源市场正进入深度渗透期,海外市场扩张助力中国企业全球电动化渗透率持续提升,海外高溢价光伏市场也将助推科创板上市公司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打造差异化竞争优势。

隐形冠军云集

一只更"纯粹"的新能源指数

鹏华科创新能源ETF跟踪的标的指数是上证科创板新能源主题指数(简称:科创新能)。该指数从科创板市场中精选50只市值较大的光伏、风电以及新能源车等领域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样本,以反映科创板市场代表性新能源产业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

值得注意的是,科创板新能源板块汇聚了一批在光伏逆变器、设备及辅材等细分领域的隐形冠军。这些企业虽然市值相对较小,但在各自领域中占有龙头地位,代表了科创新能小而精、高研发高营收的特色。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迭代,这些企业不断突破行业痛点,创下细分领域的新记录,推动整个行业向前发展。

根据2023年年报显示,科创新能指数成份股的研发人员占总员工比例的中位数达18.20%,高于其他新能源指数。在研发投入方面,尽管成份股主要为200亿元以下规模的小市值新能源公司,但研发总支出占公司流通市值的比重高达8.30%,体现出指数更强的科研投入和创新风格。此外,科创新能成分股营业收入合计相较流通市值合计比例达到155.09%。

高研发投入比例和高营业收入比例,体现出科创新能指数成份股小而精的创新型企业特点,具有强劲的营收创造能力。

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4.6.21

相比于其他新能源指数,科创新能指数在新能源行业上的覆盖更为纯粹,更加聚焦在中游高技术环节,上游资源占比较低。在二级行业主要以电池和光伏为主的背景下,三级行业也主要以电池相关产业链和光伏组件等为主,逆变器、辅材、设备等也有较高占比。

从行业分布来看,该指数覆盖两个申万一级行业,其中电力设备行业权重占比高达94.77%,二级行业主要以电池和光伏设备为主,合计占比90.49%。

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4.6.21

鹏华Ashares

新能源指基矩阵再添猛将

作为公募基金“老十家”之一的鹏华基金,始终非常重视指数领域发展,并凭借创新的产品布局意识以及品牌化管理意识,创设了“鹏华Ashares”指数品牌,以聚合效应将指数投资的影响力不断扩大,持续巩固自身指数投资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的行业地位。目前,鹏华Ashares已经囊括了宽基、策略、金融、周期、消费、医药、科技、制造及港股通等各个细分领域,打造除了一个跨市场(沪深港)多元指数产品平台,为投资者一键布局优质资产、享受经济转型时期的时代红利提供了一只强有力的抓手。

此次科创新能源ETF的发行,意味着继光伏ETF基金、碳中和ETF基金之后,鹏华Ashares在新能源板块布局再添新成员,进一步丰富投资者参与新能源板块的工具选择。

宣传推介材料风险揭示书如下,请滑动了

尊敬的投资者:

投资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当您购买基金产品时,既可能按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您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产品法律文件和本风险揭示书,充分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认真考虑本基金存在的各项风险因素,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因素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做出如下风险揭示:一、依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商品基金等不同类型,您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的风险也越大。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一定比例(开放式基金为百分之十,定期开放基金为百分之二十,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产品除外)时,您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申请的全部基金份额,或您赎回的款项可能延缓支付。三、您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四、特殊类型产品风险揭示:1.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养老”的名称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产品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2.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货币市场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货币市场基金的特定风险。3.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基金中基金,产品主要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具有与标的基金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如果产品采用绝对收益策略且采用绝对收益的业绩比较基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基金投资力争实现的收益目标,并不代表基金一定实现该业绩比较基准收益。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4.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管理人中管理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基金资产划分为两个及以上资产单元,委托两个及以上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担任投资顾问,为特定资产单元提供投资建议,则投资该产品需承担委托投资顾问方式带来的特定风险,例如投资顾问不按照约定提供投资建议的风险,投资顾问不再符合聘请条件需要变更的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专门风险揭示书,确认了解产品特征。5.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指数型基金,产品被动跟踪标的指数,则需承担指数化投资的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如果您购买的指数基金为指数增强型基金,基金可实施指数增强投资策略,即在被动跟踪指数的基础上进行优化调整,以期获得超越指数的投资回报,但指数增强策略的实施结果仍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投资收益率可能高于指数收益率但也有可能低于指数收益率。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除需承担上述指数型基金的特定风险以外,还可能面临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基金份额参考净值(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基金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赎回失败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第三方服务机构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指数化投资的特定风险。6.如果您购买的产品投资于境外证券,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如果您购买的产品通过内地与香港股票互联互通机制(“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市场股票,还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可能加剧股价波动)、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内地开市香港休市时,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请您仔细阅读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投资境外证券市场投资的特定风险。7.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或者封闭运作一段期间后转为开放式运作,或者基金合同约定了基金份额最短持有期限,且在封闭期或最短持有期内不上市交易,则在封闭期或者最短持有期限内,您将面临因不能赎回、转换转出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及“风险揭示”等章节,确认了解基金运作方式引起的流动性约束。8.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约定了基金合同自动终止条款,如连续若干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特定风险。9.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约定了基金暂停运作条款,即出现基金合同约定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暂停基金运作,基金暂停运作期间,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则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暂停运作直至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生效”与“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暂停运作的特定风险。10. 如果您购买的产品是发起式基金,则在基金合同生效日的三年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两亿元,基金合同将自动终止,因此,您购买该基金后,可能面临基金合同自动终止风险。发起式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一千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请您仔细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生效”、“风险揭示”章节,确认了解基金合同自动终止的特定风险。五、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本基金相关销售机构提醒您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您自行负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相关机构不对基金投资收益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六、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定申请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许可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网页链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网页链接)进行了公开披露。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