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来说,双方都有错。公司确实存在去辉化的事实及未来发展要求。而董宇辉也确实存在挟ZMN而令公司的一些情况。同时董本身是排斥卖货的(卖货本来就是引导客户消费),在某种情况上,相比公司的要求,更爱惜自己的人设。个人感觉,功成名就,急流勇退是最好的。毕竟在职场没有权利与位置是站不稳的。人都是有欲望的,有的人贪权、有的人贪钱,还有一部分人是贪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