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明:个人持有分众,暂时没有卖出或者买入的打算。写文章是为了抛砖引玉,做个记录,做出更多后知后觉的思考。
我时常看到有人说,分众传媒有“引爆品牌"的能力,我看到分众的年报里也对此津津乐道,这确实是分众的优点,猜测管理层也借此宣传。之前看到李国飞在文章里提到,说分众传媒是唯一一个达到自然垄断的公司,并推测其原因是,下游的电梯业主分散,而上游客户又有在极短时间里集中做广告的需求。
意思是,分众传媒作为中间的连接点,作为一个强有力的广告分发商和组织者,具有迅速“引爆品牌”的能力。
引爆这个词,很好的说明了分众的客户结构的特点:
1)这些客户很多都是初创企业,财务实力不强,需要在短时间内大笔投入广告费,花完就拉倒,很难长期持续下去。这样,在分众的收入上,就会体现出脉冲式的特点。
2)选择这些新创公司,利润固然丰厚,但是潜在坏账风险也就较大,这个和银行选择做小微企业贷款是一样的。不过这只是个简单类比,并不准确。
正因为有如上的特点,分众的收入结构的周期性恐怕要比预想到的更加明显和极端化。那种在新创企业集中做广告的美好日子,那种短期“引爆”的丰厚利润,就如“肥皂泡一样”,容易让人陶醉和充满幻觉,更加容易让人过度外推。
不过,我认为,抛开财务表现不说,从企业创造的社会价值来说,我觉得分众的社会价值是巨大的,正因为有它的存在,让那些初创的优秀公司,用更小的成本,迅速成长起来。所以,无论如何,分众的社会价值不容抹杀,它从中分得部分利润,也应该是自然而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