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外资)+经销商+管理层大联合体,其中后两者形成一致行动人,成为格力的实质控股股东。
这么看来17年不分红或许早就知道格力集团要走,不想给白眼狼分红。这次格力集团一次性赚足走人,咱们格力小股东可以挺起胸膛了[大笑]
雷军输了10个亿,肯定买单的人得有他吧[吐血]
没资格上桌。
平安也别搞什么千亿回购了,直接把格力拿下[大笑][大笑][大笑]
大概率是联合体运作!混改的起因与接盘方应该也是董明珠认可的人,按她的性格得不到她的认可,肯定也搞不成!
我倒不觉得机构是外资,有可能是社保基金之类的。后边的同意[赞成]
同意 最好是一家对国际销售有帮助的机构!
目前二股东是国内代理团队 如果大股东是国外代理团队该多好呢?
这个靠谱,如果单纯的随便给个机构,这样的混改没有意义,只有惠及了经销商管理层,才真可能更大的激发大家的斗志和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