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是个点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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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有人提这个问题了,这就好像马化腾说要把微信送给张小龙一样,凭什么啊?股东们能能同意吗?与辉同行是百分百属于东方甄选的,也就是属于全体股东的,东方甄选是公众公司,有问过全体股东吗?希望能有个详细的说法和法规指引,不然港交所真的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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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里面解释了。还有就是与辉同行你可以卖十个亿,问题是没有董宇辉的与辉同行有人花十个亿买吗?弄个不好看的结局,人家自己的两千万粉丝的个人账号开播,这时候就不是七千万了,彻底没价值了

你真是捡了🐕吃剩下的骨头还以为是大肉[捂脸]

微信没了张小龙还是微信,还是那个价值,与辉同行没了董宇辉还是小股东所认为的价值吗

现在收入7700w,怎么是0?还没算本应该支付给人家的股份呢

你以为公司核心资产ip想走就走?想屁吃!

现在不就是已经价值为0了吗?。。。

这人压根不懂移动互联网直播业态,瞎比喻。微信是产品,张小龙是腾讯下边的产品经理,知识产权始终属于腾讯,直播这个业态在于个人IP,难道说董宇辉也是个产品知识产权属于东方甄选吗,笑死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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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用自己的号来播,与辉同行(都是董的粉)还有什么用,你能卖给谁,值不值七千万

这个类似于母公司分拆了送人。比如大家熟知的地产公司,早期基本上都是包含物业公司的,后来纷纷分拆独立上市。与辉同行直接送给某个人,就等于地产公司直接分拆物业公司送给某个人,这难道不是大荒唐吗?本人从没有持有过东方甄选的股票,只是对于这样的荒唐事情,居然还有人洗,实在是觉得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