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价值高不高,市场说了算,和直接送人两码事,更何况宇辉同行账上有一大笔经营产生的利润
就事论事就行,这事确定已经肯定伤害了小股民利益。支持股东联合起来走法律程序!
就这很简单的道理,那么多东方甄选小散看不懂想不透,已经套上脖子了还要自己蹬掉凳子
难…开始把“与辉同行”这名字一取,结果可能就已注定了。[捂脸][捂脸]
长远看也许对双方都是好事。
对股东们说的法律法规倒没了解过,老俞的道行不至于吧
从这件事能看得出、我们的上市公司从根上就把无数的小股东根本就当作不存在一样!
这个完全赞同。
还没仔细了解现在上市公司的一些法律法规…是否也有模糊边界[捂脸]
应该是个bug…
与辉同行 开始时这是被逼上马…没有认真做好规则,其实体面和商业是阔以兼顾的…现在只能二选一了?法律风险应该评估过了…老俞也是大风大浪中过来的人啊[捂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