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功力深厚,这里抬个杠,做探讨:
1. 商誉占比资产系媒体误读,强调该比例的本意,个人觉得是,对于占比很高的企业,商誉一有风吹草动,就容易将当年的利润全部吞噬掉。所以占比高的企业很危险。
2. 占比高不代表公司就会发生商誉减值,作者的五部排雷法对于排除风险企业有参考意义,做些补充:
1)商誉减值测试,理论上是在报表时点,对非同一控制下的收购企业分别采用 市场法(或收益法)与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两种方法产生的差异,是报表时点的商誉。
2)这一商誉与收购时的商誉进行比较,如果小于收购时的商誉,就要减值。
3)按照商誉减值的测算方法,如果采用收益法,不仅要看被收购企业的盈利,还要看盈利的质量,如果盈利是靠非主业(如资产处置)所得,商誉依然存在很大的减值风险。
4.)从近几年有业绩对赌企业的统计数据看,超过50%的企业是擦线过关,对赌期一结束,业绩一泻千里,说明对赌期有很多寅吃卯粮的现象。因此,本次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特别强调要关注所处行业的宏观背景、未决诉讼等期后事项,不能因达到了对赌业绩要求就认为不存在减值。同时,如公司披露现有合同及订单,也是很重要的参考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