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管理层该干的事
从纯粹搞笑条款,变成有点威慑力的条款。
但是还没有达到合理的程度。
经济犯罪不设死刑,但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到无期并不过分,按照资本市场造假涉及的金额,绝对都属于金额特别巨大了。
欺诈发行只罚一倍,不就是没有额外成本。
吹哨人部分,没有具体条款。
这才是管理层该干的事
是的,特别是老股民看到那个60变1000,感受到了确实在做事情
从纯粹搞笑条款,变成有点威慑力的条款。
但是还没有达到合理的程度。
经济犯罪不设死刑,但是情节特别严重的,到无期并不过分,按照资本市场造假涉及的金额,绝对都属于金额特别巨大了。
欺诈发行只罚一倍,不就是没有额外成本。
吹哨人部分,没有具体条款。
老乡别走,村里发金条了~
主要是罚款了,小散的赔偿问题解决,那么这个市场才能有更多增量
这才对嘛,60万和30万搞笑了这么多年,终于改了。
虽迟但到,太难了
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诈骗量刑标准是:
1.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