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赞同菊大观点。机构和中小投资者都要一视同仁。
公开给绿城投关和信息披露部门一些建议。
关于盈喜,既然市场默认有盈喜就应该发,至于港交所规定是否需要强制发已经不重要了。既然惯例上次盈警发送了,按照惯例,盈喜也应该发送,即使距离披露还有最后一天,也应该披露。
关于业绩,之前经常有一些公司给一些投行或者海外同行业绩指引,海外投行也经常以此兴风作浪,这也是一些投行的唯一优势,个人建议如果曾经给过一些投行业绩指引,这些应该是及其不合理的,业绩指引应该一视同仁,内地投资者和海外投资者一样重要。
一些信息,基本上公开信息都有,排除投资者猜测可能未必不是好事。绿城在业绩发布上连续两年的业绩提计,让很多投资者产生畏惧心里,一般狼来了,只能出现两次,如果出现三次,即使未来业绩再好,别人都可能当成偶然年份。
总之,加强对业绩信息披露透明化极为重要,对业绩偏差原因解读也是非常至关重要的。
公开呼吁,可听,也可漠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