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也是要定价的,现在是双胞胎拿的实在太多,债务人减记比例够大。要么它的资产太差,要么应该有补偿
跟我们讨论的转股后会不会除权没有关系
感觉他们是不是乱说的?这种除哪门子权啊,完全不符合证券法制定的基本定律[滴汗]
重整投资人进入后36个月不能卖出股权,双胞胎自己也有借壳上市的计划,如果能好好搞一下,感觉还是有投资价值的
大佬,还是没明白,这资本公积转增出的股份,全都给到重整投资人和债权人了,原股东一分没拿到,根本就没拿到“权”,为什么会存在“除权”一说,以前类似的按理都不除权的呀,实质上类似定向增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