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放开转按揭啊,为什么不让呢?
香港、美的都有转按揭,那它们一定喜欢侵犯产权,没有契约精神了?[狗头]
转按揭是毁约?贷款合同规定了不能提前还款?
去年8月发的文:二、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哪里有契约精神,搞笑吧
但确实是自愿的合同,签之前,没人拿刀逼着
当初签合同,利率加多少个点,完全是政策规定的,没得选,现在政策变了,调存量房贷,就不用扯什么契约精神了,本质上都是利益
55BP持续了好几年,太多人了,小红书一直有人发帖。
但是现在是行政手段规定不允许降
合同都按政策走的,多套房加点凭什么?是因为多套房客户信誉低,违约率高吗?还不是因为政策?既然合同就是按照政策来的,那为什么不能按照政策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