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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证券整体印象还是不错的。感觉处罚重了。理由如下:至于康美事件的发生,只是对接业务的管理者自身的问题,不能因此而否定广发证券管理监督制度。因为一个人想犯错,管理监督制度管用?就像国家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制度已经相对完善的,不也是每年也有贪官污吏吗?所以说,制度永远是死的,但是人是活的,至于要不要遵循,就是掌权者。所以应该是对接康美业务的掌权者,给康美放水者,予以顶格处罚。
引用:
2020-07-10 21:22
7月10日晚间,广发证券公告称,由于其在2014~2017年连续四年对康美药业发行债券过程中尽职调查缺失的严重过错,公司及相关人员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处罚!
预先告知书处罚有三项,均开出顶格处罚
第一项顶格处罚,是拟对广发证券采取暂停保荐机构资格6个月、暂不受理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