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圈 | 豫园股份撤回定增计划;百联集团增资联华超市;招商挂牌北京项目4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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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园股份终止2023年度A股定增计划并撤回申请文件

5月12日,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公司显示,豫园股份于2024年5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发展规划、维护现有股东利益等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豫园股份表示,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申请撤回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尚需上交所同意,公司将在获得上交所的同意后,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百联集团拟以现金认购不超过3.6亿股联华超市新内资股

5月12日,上海百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百联集团有限公司认购联华超市新内资股暨关联交易,并透露联华超市对下属公司增资的具体内容。

据悉,百联股份控股股东百联集团有限公司拟与公司控股子公司联华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协议》,百联集团按每股新内资股人民币1.00元,以现金认购不超过3.6亿股联华超市新内资股。本次联华超市发行新内资股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联华超市的股权比例将由20.03%降低至15.15%。

此外,根据该公司与百联集团于2015年签订的《托管协议》,百联集团本次获得的联华超市18.04%配售股权将托管给公司。本次联华超市发行新内资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另悉,联华超市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世纪联华超市发展有限公司拟对部分全资附属公司增资,增资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包括向联华超市(江苏)有限公司增资18.5亿元;安徽世纪联华发展有限公司增资6.65亿元等,此次增资金额合计30.85亿元。

招商地产挂牌北京招盛房地产40%股权 转让底价13.2亿元

5月12日晚间,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架北京招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

观点新媒体获悉,北京招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底价为13.2亿元,需缴纳保证金3.96亿元,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由招商局地产(北京)有限公司100%持股。

截至2024年4月30日,该公司营收为0,营业利润-1093万元,净利润-812万元,资产总计44.03亿元,负债总计11.26亿元,所有者权益32.76亿元。

天娱数科董事长徐德伟被立案调查 副总经理贺晗暂时主持工作

5月12日,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德伟先生因涉及职务违法问题,已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公

公告显示,天娱数科于2024年5月11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的《立案通知书》和《留置通知书》,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徐德伟先生因涉嫌共同职务违法,被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及实施留置。

天娱数科表示,本次立案调查事项系针对徐德伟先生个人的调查,与公司无关。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以及成熟高效的经营管理体系。目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运作正常,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定,由董事、副总经理贺晗先生暂时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截至公告披露日,天娱数科尚未知悉调查的进展及结论。

苏宁易购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10.73亿元

5月12日,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新增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根据公告,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收取案件情况进行了统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4)苏01民初852号四川长虹佳华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作为原告,简称“长虹佳华”)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合同纠纷一案,长虹佳华要求公司分支机构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宁采购中心(简称“苏宁采购中心”)支付货款本金722,218,927.58元,长虹佳华另请求南京中院判令支付资金占用费173,348,687.00元(暂计至2024年4月21日)及以722,218,927.58元为基数,按照每年6.5%计算,自2024年4月2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以及诉讼费、保全费,相关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7.87%,由此带来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未披露诉讼、仲裁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比例达到10%以上。

截至目前,扣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苏宁易购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约0.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0.74%;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新增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约10.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9.43%。

苏宁易购表示,长虹佳华作为公司消费电子产品供应商,公司与其业务一直正常合作。公司对长虹佳华的应付货款,持续通过现金及合作毛利予以偿还,自过去3年以来应付货款规模已通过前述合作模式累计偿还约10.7亿元,应付货款金额大幅下降,且公司子公司为苏宁采购中心应付长虹佳华款项提供了足额的不动产抵押担保,截止目前,公司针对约7.22亿元应付款项提供了12.58亿元的不动产担保,合作伙伴风险可控。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积极处理问题的原则继续保持正常合作,结合过往几年已经成熟的合作模式,苏宁易购认为,应付款项将恢复到合理的信用额度和账期范围内。对于本次诉讼,公司会在法律的框架下,本着长期合作的原则,在事实和数据的基础上,积极协商适当的解决方案,满足合作伙伴的合理诉求,也会充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