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法学院毕业,美国西海岸头部律所合伙人是法盲?[俏皮]
一群盲目蠢拜的蠢货
法学院毕业能证明个P,前天有个米国大律师直接被警察击毙,有个P用。直接回答“有”还是“没有”,懂?你逻辑混乱。
你这才是逻辑混乱吧
自以为是的蠢货
其实就是报备好,透明点做,一般都还好。但是,绝大部分都不透明。
cfa道德要求里,记得好像公家投资账户买入后再用自己个人账户买入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