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是既没走美国路线,也没走日本路线,走了个中国特色的路线,搞了个从没见过的独家中标——应该建立医保支付标准,患者愿意用便宜药就医保报销,愿意用贵药就自费差价,但据说全国几百万“特殊患者”不答应,所以医保支付标准搞不成。
问题是既没走美国路线,也没走日本路线,走了个中国特色的路线,搞了个从没见过的独家中标——应该建立医保支付标准,患者愿意用便宜药就医保报销,愿意用贵药就自费差价,但据说全国几百万“特殊患者”不答应,所以医保支付标准搞不成。
其他国家不就是这样吗?医生只开药名,至于你到药房取哪个公司的药,价格多少,医生是不管的。你爱买贵药也没问题,自己多掏钱也行,自己买的保险可以报销贵的药也行。美国甚至有个品类叫branded generics,就是“有品牌的仿制药”,比普通仿制药贵,又比原研药便宜,也有很多消费者买啊!
为什么是走日本路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