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油特别收益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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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了一下财报,来算一下883的石油特别收益金,收取的方式类似于个人所得税,是一种针对暴利的累进税。06年开征,几次提高起征点。并与2015年开始执行65美元的起征点至今。具体的征收比例如下。

中海油2019年财报和2018年财报为例。

2018年,实现销售均价为67.22美元/桶。2019年为63.34美元每桶。再看石油特别金项目。

2018年总共支付石油特别收益金25.99亿,2019年为8.94亿元。

需要解释几个问题

(1)2019年,销售均价低于65美元,为何还有9亿的收益金。原因应该该费用是并不是一年收一次。所以,全年油价波动会影响到收益金。

2019年的3-6月之间,布伦特原油的价格高于65美元,其余时间价格较低。

(2)中海油的销售价格,并不等同于布伦特价格,具体的差距也没有具体公式可以计算。按照上海石油期货价格来估算可能更合适。

比如,2018年布兰特的均价为71,而中海油的销售均价为67美元每桶。

总结一下:具体的数据在这里了,有了上海期货交易按月结算价格,并且把全年的石油产量按12個月做算术平均。可以粗估收益金的多少了。

問題在於,2019年,中海油稅前的利潤850億,石油特別收益金8億多。佔比約1%,我覺得算了也沒多大意思。都散了吧

 $中国海洋石油(00883)$   

全部讨论

2021-02-21 23:39

其实无非是略微影响收益弹性,没有人会因为不想交个人所得税,而宁愿让自己的月工资在5000以下。

2022-05-30 13:00

最后一句是精华

2021-09-29 21:10

16年以后的征收方式不同,征收方式由原“按月计算、按季缴纳”调整为“按月计算、按季申报,按月缴纳” 不管怎样,缴纳计算标准是月度价格,跟年平均实现价格不同。

2021-08-09 15:07

影响不大。

2021-02-21 16:11

2021-02-21 15:58

专业 也能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