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夫人买卖海航股票被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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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重整计划正有条不紊的进行着,无论是航空板块的控制权交接,还是开始向个人债权人清偿现金,都是向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不过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和谐的一幕。

就在方大集团战投海航前后的敏感时期,方大航空的监事孙某的夫人温某某竟然买卖海航股票。

温某某买入ST海航的股票时间在2021年9月9日-9月16日之间,这一时间与海航选中方大航空作为战投方高度一致。

根据海航方面公布的信息显示:

2021年9月12日,方大集团方大航空与海航集团、海航控股及其十家子公司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不过令人惊讶的是,监事夫人每次最低买进500股,最高买进1000股,分批买了6次,总共买了5000股,总投入也不过1万多元。

最后又在9月-11月期间,分批以1000股或500股分批次卖出。


不过,海航方面在宣布战略投资者选定方大的消息后,市场好像并不认可,反映在海航股票方面,就是一路下跌。


因此监事夫人好像并没有赚到钱,甚至还亏钱。

因为绝大部分部分买在了今年的最高点,而卖在了1.9元左右的低点。

所以这一万多块钱也是被套的。

对于上述温某某买卖海航控股股票的情况,孙某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本人作为海南方大航空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未向本人配偶温某某透露本次交易相关的决策过程、具体方案、项目进展和其他相关信息,系温某某依赖于海航控股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并基于温某某自身的分析和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温某某前述买卖股票行为未利用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内幕信息。

就上述温某某买卖海航控股股票的情况,温某某本人出具书面声明和承诺如下:

上述买卖股票行为系本人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情况下操作的,本人是依赖于海航控股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并基于本人自身的分析和判断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存在任何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不过,个人承诺好像在时下的社会又有多少可信度呢?

对于上市公司高管及其家属买卖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但翼哥认为处罚太轻,因为利用掌握的内幕消息买卖股票已经成为我国股市中一个毒瘤,怎么可以用盈利多少来加以界定呢?

所谓乱世用重典,对于上市公司高管及其家属炒作股票必须要施以重手,这不仅仅关乎法律问题,还事关道德和诚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