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房先生KC 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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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成本不高,但问题是不一定能通过反垄断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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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称呼叫“经营者集中申报”,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反垄断审查。任何一方涉及集中的经营者都要去申报。上次纷美去申报了,然后在行政机关的提示下新巨丰再去申报立的案。上次的一个焦点是持有28%的最大股东构不构成控制权,新巨丰主张说没有。这应该是最后审查机关放行的一个主要原因。这次是铁打铁的为获得控制权,所以反垄断调查可能会继续进行。
第二个问题可能会是收购资金的投资安全性问题。全部是银行借贷,投资标的风险性也很大,外汇部门应该会查一番的。
所以这事估计短期解决不了。

买28%要,买100%你说要不要

不需要反垄断审批吧?

没错。其实纷美也可以也更有能力自己买自己的。所以融资对大家都不是大问题,问题是买下来在谁的手里更能赚钱还债。

资金的问题可能已经解决了,否则港交所不会同意让它公开宣布全面收购,关于全面收购有相关的法律和非常具体的规定。
实务操作上不难解决,找银行申请一笔过桥贷款,假如收购成功,纷美就是新巨丰的全资子公司,这笔贷款可转为纷美自己的贷款。换句话说,纷美自己贷款把自己收购了。

上次是因为老毕举报而导致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