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估值要打八折,因为应收账款很大
而对于周期性成长企业,如果用10来进行计算,没有体现出差异性,也忽视了其成长性,是不够准确的。
格雷厄姆也提出应该利用5-10年的平均收益来计算,说明格老在实际操作中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来调整尺度的。有的时候可以放宽到5年,有的时候就要从严到10年。(具体格老如何调节我不得而知)
而分众的周期性和成长性,取1-10中间的何值有一定艺术性。认为分众成长性很强,周期性很弱的投资者,取靠近1 的数字。甚至当市场只看到分众成长性的时候,直接取1,即按照成长股当期利润进行估值。而认为分众周期性很强,成长性很弱的投资者,取靠近10的数字。甚至严苛如老唐,直接当纯周期股处理,直接取10,即按照周期股10年平均利润进行估值。
我认为分众是周期性成长企业,所以取1和取10均不合理,这里折中取5,作为示范计算,也符合格老的操作区间。
接下来的计算过程就简单了,直接套用老唐的估值法进行计算。
取近5年平均值(2017-2021),则2021年计算收益应为47.8亿,三年后计算收益应为5年平均值(2018-2022),即49.8亿。按照老唐估值法,2021年合理估值25-30倍,即1195-1434亿,或1314亿±10%。
按老唐估值法,其实第一卖出点位为①当年利润*50或②三年后合理估值*150%。即①2390亿或②49.8*30*150%=2241亿。两者取其低即2241亿,对应股价15.26元。
第二卖出点位为2465亿,对应股价16.78元。
第三卖出点位为2689亿,对应股价18.31元。
总结一下,这个模型一共有三个变量,一个是周期性系数,在1-10之间取,这取决于投资者和市场对分众周期性和成长性的认知。另外两个分别是对分众今年和三年后利润的预计,这取决于投资者和市场对分众未来业绩的认知。
注意,本文所采用的变量仅代表我自己的认知和看法,无任何指导读者交易意见。
2021/1/10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