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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嵇总对票据类互金平台业务模式怎么看?对票据宝的经营情形又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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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景2017-12-02 19:00

高屋建瓴!再次感谢您!

嵇少峰2017-12-02 15:26

《票据法》规定,只有金融机构才可以经营票据,因此一般机构经营票据是违法行为!正因为如此,国内几乎没有一家公司能阳光化地买卖票据,大都以灰色状态存在,规模一般也很小!作为一公开的互联网平台,经营票据的法律风险很大,即使用各种办法绕道经营,也受困重重,国内有多家类似平台已经关停!从政策上看,开放票据经营权的可能性很小。另外,由于票据特别是银票是以银行刚性兑付为基础的,低风险、低收益,长期看其交易的资金来源基本以银行间头寸资金为主,外部资金往往只有阶段性或零散小票的匹配可能,所以市场价值也不易被挖掘,随着电票的占比越来越高,民间交易票据的机会也越来越少,所以不太看好类似平台!商业汇票的信用风险很难识别,操作难度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