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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甄选(01797)$ 请教:如果甄选大股东新东方教育科技(持股甄选57%)想把与辉同行分拆上市(分拆后东方甄选仍然是与辉同行大股东,但控股比例肯定不是100%),这个方案甄选股东大会能通过吗?大股东是不是要回避表决?小股东反对有用吗? 个人意见:分拆上市有利于留住董,否则董短期必走,现在...
发帖就是想确认一下港股的规则,本来想多回复点,算了,都是老年同龄人,咱还是不斗嘴了,新东方美股上市就在跟踪研究了,甄选就更不用说了,觉得还是通过各种渠道多多了解公司吧,网络杂音太多了。。。。。。。最后说一句:相比你想象的外面更多的排队合作资本,新东方可能是最厚道的,情怀和投资要分开,宇辉非常棒,但非常担心被“zmn”们给绑架耽误了
小兄弟,我经历519行情时你可能还没出生,天真?走着看,快则五年。
没有资本运作?不知有多少超级资本等着合作。自己创建又不是所有工作都是一个人干,这语文水平真是
自己创建,自己上市?以为像带货那么简单啊,没有资本运作的团队,自己个什么劲啊。。太天真了,,一个好汉还要三个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