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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甄选(01797)$ 请教:如果甄选大股东新东方教育科技(持股甄选57%)想把与辉同行分拆上市(分拆后东方甄选仍然是与辉同行大股东,但控股比例肯定不是100%),这个方案甄选股东大会能通过吗?大股东是不是要回避表决?小股东反对有用吗? 个人意见:分拆上市有利于留住董,否则董短期必走,现在甄选这个平台很难给董更多股权(能给早给了),而且责权利不清,引发太多矛盾和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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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子会有自己创建的上市公司,藤们请离开。

讨论已被 热情的蔚蓝海990 删除

06-01 22:18

2023年股份计划还有1700多万股没有授出,能给董宇辉的股份多着呢。
如果真想给董宇辉股份,还可以定增。。。

一家上市公司千万股东系于一位网红,你敢想别人未必敢买。

想太多了

是不是吃多了没事干,发这么无脑的帖子

伪命题

06-01 17:24

痴人说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