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官司都没赢
应诉、反诉,尤其是举证,你告诉我人家告你软件侵权,让你赤裸裸的交出源代码审查,你愿意?
第一不要用普通的官司去看待跨过软件侵权官司,第二不要用普通的道德标准去衡量国家竞争领域里的反霸权。
海能达在两边都是好几年前就输了,但是海能达还是在抓着一些细枝末节在世界各国搞缠讼,这不是脑子坏的吗?就像你和别人有纠纷,两边法院都判了你输,你不服气又去起诉对方穿的鞋子不漂亮,还到全国各地法院一起起诉对方,类似这种。
而且输了后,海能达自己都答应付罚款了,然后又赖账找各种理由不付钱,于是才被加重处罚的。
一开始的判决只是罚钱。而禁令是因为海能达自己藐视法庭,不给钱,不谈判,不反诉(而是在其他地区缠讼)。如果及时合谈,及时应诉,反诉,举证,及时和法庭保持沟通,法庭也不会出后面因为藐视法庭而出的一系列惩罚性措施。
任何国家的法院,最大忌讳就是你到其他地方的缠讼,这样会让这家法院的法律权威性完全丢失掉。你有意见,在我的庭上和我讲,慢慢讲,我会听,但是你拿着其他证据到其他法庭去讲,那我面子哪里摆?所以搞缠讼,大概率会被判藐视法庭。然后藐视法庭才会导致后来的一系列罚款和禁售。
19年以前的产品没有做好专利规避,这是官司的起点,问题是规避后做了新产品,摩托不愿意相信,要把新产品纳入到旧官司,你说你已经改了,美国说你把源代码提供过来审查再说,谁不懂在那乱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