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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其实主要几个点,1、指的是行政机构,该点最为重要;2、指的禁止生物技术领域业务,主要还是基因领域,对非生物技术领域为主的cxo利好加持;3、从实施到禁止,给予了缓冲时间,该点其实只是小利好;4、给予其他有可能列入的公司(除药明华大)申辩的权力,该项对cxo其他公司为中等利好加持。整体而已,法案相对理性,出于保护美国基因安全,通过可能性高,但通过危害大幅降低。
引用:
2024-05-11 16:43
本条例旨在禁止与某些生物技术供应商订立合约及为其他目的订立合约。
由美利坚合众国参议院和众议院在国会会议上颁布。
1. 简称:
本法案可称为“生物安全法案”。
2. 禁止与某些生物技术供应商签订合同
(a) 一般而言,行政机构的负责人不得:
(1) 采购或获得相关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