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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听错的话,双方都承认原告打给宛正的钱,宛正已经全数归还了。争议的是,是否有合伙投资这回事,是否要分收益。这种事情谈不上诈骗。
引用:
2023-10-26 17:54
$游族网络(SZ002174)$ 案件庭审快速听完了。全程就是扯皮。
以下解读不一定准,如有错漏请斧正。
争议的款项是投资收益,原告要的是分红(本金已经归还了),而宛正说没有投资。
借款不是直接向宛正的借款。宛正自称是资金的中转方。
书面证据偏向宛正,原告证据主要来自微信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