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想和你抬杆,事实上你的观点我大部分赞同。
人文问题离不开逻辑。法律是人文问题最清晰的界定,而法律没有逻辑寸步难行。我对自己所有说过的话,都用逻辑审查,发现,越是讲逻辑,越是走得顺畅!
我不是和你抬杠,我知道你赞同我大部分观点,我只是想阐明,逻辑是我们人类认识世界的唯一依靠。没有逻辑,就没有一切。 我想阐明,“一切都不是非黑即白的”这个说法是显然错误的。
在下对美国的司法略有关注,法律最终博弈的才不是逻辑,不然要律师和陪审团干什么
你能举三个不能用逻辑来思考的法律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