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上交所就科创板审核情况答记者问—监管政策周报

发布于: 雪球转发:0回复:0喜欢:0

本周发文:1、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2020年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2、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通知》;3、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4、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的通知》;5、上交所发布《关于调整股票期权限开仓标准的通知》;6、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7、发改委、科技部发布《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8、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

监管动态:1、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9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成功发行20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3、上交所就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问询回复进展情况答记者问;4、IAMAC投资主题交流会探讨新会计准则下保险权益投资的应对策略;5、阎庆民副主席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启动仪式上发表讲话;6、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王景武在CWM50资管新规一周年会上发表讲话;7、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在CWM50资管新规一周年会上发表讲话。

监管处罚:1、银保监局、银监分局公布38起行政处罚案件;2、证监会依法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3、交易商协会对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做出自律处分4、上交所对多起上市公司违规和异常交易采取监管行为;5、深交所对多起上市公司违规和异常交易采取监管行为。

金融监管,周报

一、监管重要发文

本周重要发文部门主要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改委、财政部、深交所、上交所等,更多发文请见附表。

1、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2020年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

5月15日,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2020年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改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加强扶贫再贷款管理,落实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意见》明确,进一步提升金融体系普惠性,优化贫困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意见》强调,要规范和完善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稳妥办理续贷和展期,积极应对或将迎来的还款高峰,推动完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的管理使用。《意见》要求,统筹做好金融扶贫和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政策衔接,提升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水平。

2、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通知》

5月13日,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发布是为了通过支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进一步发展我国绿色金融市场,加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该《通知》是人民银行在推动我国绿色金融发展方面的又一重大举措,在多个绿色金融制度领域进行了创新。《通知》对试验区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发展主要有三大创新:一是募集资金可以投资绿色发展基金。《通知》规定企业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获得的资金可投资于试验区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地方绿色产业发展,突破了原来用途的限制。二是绿色企业募集资金可不对应到具体项目。《通知》规定,试验区内绿色企业注册发行绿色债务融资工具融得的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绿色产业领域的业务发展,可不对应到具体绿色项目。三是重视绿色资产支持票据创新。《通知》的第5条和第6条均提到了鼓励绿色ABN的发展,体现出《通知》对于绿色ABN的发展尤其重视。相关研究详见我们发布的报告《绿色发展落地加快—评银发(2019)116号与发改基础规(2019)738号文》。[1]

3、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

5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23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银保监会对于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下一阶段的关注重点与检查要点。《通知》继续加强中小银行股权与公司治理监管,对中小银行开展股东股权相关排查工作,加强商业银行股权托管监管;对理财业务新产品的发行和老产品的整改问题进行强调,平稳推进资管新规过渡期间的理财业务转型;对高风险机构处置、异地非持牌机构管理、案件查处和行业廉洁等重点风险开展处置;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业,不得违规新增不良资产经营以外的固定收益类业务。相关研究详见我们发布的报告《巩固整治成果,加强“回头看”—银保监会巩固治乱象成果通知简评》。[2]

4、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的通知》

5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和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参与目的,规定保险资金参与信用衍生产品业务仅限于对冲风险,不得作为信用风险承担方。二是明确参与方资质条件,保险机构需具备衍生品运用能力、信用风险管理能力方可参与信用衍生产品业务。三是明确业务开展遵循“监管+业务”双规范原则,既要遵守银保监会对于金融衍生产品交易的监管规定,也要遵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四是强化风险管理,保险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监测并定期评估风险,向银保监会报送月度、季度和年度报告。

5、上交所发布《关于调整股票期权限开仓标准的通知》

5月13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调整股票期权限开仓标准的通知》,对《风控办法》第四十七条有关股票期权限开仓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包括:一是合约标的为股票的,单个合约品种相同到期月份的非虚值未平仓认购期权(含备兑开仓),所对应的合约标的总数达到或超过该股票流通总量的30%的,自次一交易日起暂停该合约品种相应到期月份认购期权的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备兑开仓除外)。该比例下降至28%以下的,自次一交易日起可以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二是合约标的为交易所交易基金的,单个合约品种相同到期月份的非虚值未平仓认购期权(含备兑开仓),所对应的合约标的总数达到或超过该交易所交易基金流通总量(以本所交易系统数据为准)的75%的,自次一交易日起暂停该合约品种相应到期月份认购期权的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备兑开仓除外)。该比例下降至70%以下的,自次一交易日起可以买入开仓和卖出开仓。

此次调整的核心要点为触发阈值计算口径剔除虚值期权,增加“非虚值”条件。调整后,将较大程度上减少触发该阈值的情形,从而减少频繁限开仓对相关合约流动性的影响。值得注意的是,限开仓标准计算剔除虚值合约不代表鼓励虚值期权交易;实施限开仓时虚值期权也不可开仓。

6、发改委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5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继续推动大规模减税和降费。降低增值税税率,加大税收减免力度;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继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持续推动网络提速降费;确保清费减负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畅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渠道;更好地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完善商业银行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励银行加强普惠金融业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实施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适时启动股权融资支持工具;清理规范银行及中介服务收费。三是持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实施,不断提升市场准入政策透明度和清单使用便捷性;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持续优化政府服务。四是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下调企业社保缴费比例,稳定社保缴费方式,保持前期政策连续性,合理确定社保缴费基数。五是继续降低用能用地成本。继续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提高电力交易市场化程度;降低企业用地综合成本。六是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取消或降低一批公路、铁路、民航、港口收费;着力提高物流效率;提高高速公路通行效率。七是提高资金周转效率。加大清理规范保证金工作力度,加大对企业收取保证金行为的检查指导力度,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八是支持企业内部挖潜。引导企业加强成本管控和提升管理水平,拓宽效益提升空间。

7、发改委、科技部发布《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

4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发布《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培育壮大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强化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绿色技术创新活力,加强绿色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推进“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依法依规建立一批分领域、分类别的专业绿色技术创新联盟;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基地平台建设,在绿色技术领域培育建设一批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等创新基地平台。二是强化绿色技术创新的导向机制。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方向引导,制定发布绿色产业指导目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绿色技术与装备淘汰目录,引导绿色技术创新方向;强化绿色技术标准引领,实施绿色技术标准制修订专项计划,明确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任务;建立健全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扩大政府绿色采购范围,在现有节能环保产品的基础上增加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政府采购;推进绿色技术创新评价和认证,编制相关评价技术规范。三是推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建立健全绿色技术转移转化市场交易体系,建立综合性国家级绿色技术交易市场,通过市场手段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完善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机制,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建立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孵化器、创新创业基地,并积极发挥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的作用;强化绿色技术创新转移转化综合示范,选择绿色技术创新基础较好的城市,建设绿色技术创新综合示范区。四是优化绿色技术创新环境。健全绿色技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强化绿色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应用、产业化各环节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绿色技术创新金融支持,涉及绿色金融对绿色技术创新的相关试点,在国务院批复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先行先试;推进全社会绿色技术创新,在全社会营造绿色技术创新文化氛围。五是加强绿色技术创新对外开放与国际合作。深度参与全球环境治理,促进绿色技术创新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加大绿色技术创新对外开放,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绿色技术,同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走出去”。

8、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

5月9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主要修订包括:一是新增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具体适用情况,对适用其他会计准则的特定情况作出说明。二是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的换入资产进行确认和换出资产终止确认的原则作出规定。三是对发生补价时的处理措施作出具体规定,更加强调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监管动态

1、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9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5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2019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2019年3月贷款利率出现回升,这可能和民营与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增加有关。而推动利率并轨是破解“融资贵”难题的重要手段。2019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适当增加同业负债占比考核弹性,并提及Shibor、LPR与MLF利率的市场化定价参考作用。由于外部经济环境总体趋紧,报告要求适时适度实施逆周期调节,根据经济增长和价格形势变化及时预调微调。在总量适度的同时,通过MPA考核等方式引导信贷结构优化。此外,本次报告将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中的“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并在必要时加强宏观审慎管理……”调整为“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相关研究详见我们发布的报告《以利率并轨破解“融资贵”—评2019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3]。

(来源:网页链接

2、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成功发行20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

5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成功发行了两期人民币央行票据,其中3个月期和1年期央行票据各100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3.00%和3.10%。这是中国人民银行继去年11月和今年2月之后,第三次通过香港金管局债务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债券投标平台发行人民币央行票据。此次发行全场投标总量超过1000亿元,认购主体包括商业银行、基金、投资银行、中央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等各类离岸市场投资者。

香港人民币央行票据的连续成功发行,既丰富了香港市场高信用等级人民币投资产品系列和人民币流动性管理工具,满足了市场需求,也有利于完善香港人民币债券收益率曲线,有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来源:网页链接

3、上交所就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问询回复进展情况答记者问

5月14日,上交所就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问询回复进展情况答记者问。

上交所介绍了首轮问询的问题数量和细致程度。据统计,首轮问询的问题平均40多个,问询内容比较全面、深入、具体,问询回复的篇幅也比较长。究其原因,除了与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质量不尽人意、发行上市首轮问询需要实施“全面体检”高度有关,也与试点注册制下强化交易所审核工作透明度、强化中介机构的把关责任等监管安排直接有关。

上交所指出了首轮问讯中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包括包括:一是有的回复避重就轻、答非所问,没有针对性回应所提问题的关键点,有的甚至遗漏问题;二是有的回复刻意避短、夸大其词,回复内容的依据和理由不充分,客观性和准确性存在疑问;三是有的回复篇幅冗长、拖泥带水,一些关键内容淹没其中,不够突出醒目;四是修改后的招股说明书,大多只做加法不做减法,该删除的没删除,该精简的没精简,甚至将问询中仅需发行人说明和中介机构核查事项回复的内容,不加区分地放到招股说明书中;五是有的回复不合要求,没有将补充到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凸显出来,少数保荐人擅自修改已经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中的重要财务数据,个别保荐人甚至违反执业准则,修改本所问询的问题。

上交所介绍了第二轮问询的特点。第二轮问询将更加突出重大性、更加聚焦关键问题、更加注重揭示风险。第二轮问询的提问方法与首轮问询也有所区别,更加精简扼要,更具整合性,已披露的第二轮问询,问题数量14个,较首轮问询显著减少。从内容上看,二轮问询的问题主要针对首轮问询回复就发行人科创属性和技术先进性、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中法律合规性及财务真实性、科创企业成长发展中特有的风险等重大事项,是否说明白了、讲清楚了,相关信息披露是否达到应有的充分、一致、可理解要求。

(来源:网页链接

4、IAMAC投资主题交流会探讨新会计准则下保险权益投资的应对策略

近日,2019年第1期IAMAC投资主题交流会召开。会议探讨了新会计准则IFRS17(新保险合同准则)和IFRS9(新金融工具准则)下保险权益投资的应对策略。

太保集团首席投资官邓斌分析了IFRS17和IFRS9可能对保险资金资产配置产生的影响,认为由于新准则将加大投资损益波动,会使保险资金更倾向于投资高分红股票和使用衍生品对冲;对非流动性资产要求一刀切式的公允价值计量会增加系统风险;减值准则变化将使险资投资信用债和非标更谨慎,不利于险资支持实体经济。他建议未来政策着重考虑引导保险资金进入实体经济、尤其是新经济的建设中。

面对新会计准则等新形势下的挑战,众多与会人士提出加大对核心资产的发掘和持有、选择低波动且稳定成长的行业和公司、通过衍生工具对冲向下波动等应对策略。同时,也有人士指出,股息分红策略并非完美,本质上是以降低波动而牺牲收益,因此其只能在权益资产配置中占一小部分,不能完全取代掉传统的权益投资。

(来源:网页链接

5、证监会阎庆民副主席在“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启动仪式上发表讲话

5月15日,证监会宣布设立“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进一步倡导理性投资文化,凝聚市场各方共识。在启动仪式上,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发表讲话。

阎庆民强调,投资者是资本市场发展之本。资本市场是一个多元共生的生态系统,投资者是维系整个生态运行的基石,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回顾我国资本市场近30年的发展进程,广大投资者始终与市场共担风雨、共同成长,为资本市场的建设和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尊重投资者、敬畏投资者、保护投资者,是各类市场主体义不容辞的责任。

阎庆民指出,当前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还面临着不少挑战和问题。一方面,在投资者保护理念培育、体系构建、机制优化、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一是秉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投资者保护理念,二是初步形成运行有效的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三是基本构建起符合我国市场实际的投资者保护工作机制,四是高标准打造投资者服务平台。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投资者保护工作还面临不少挑战和问题:一是市场快速发展对投资者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一些市场主体落实投资者保护责任不到位,三是中小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四是资本市场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还需进一步探索完善。

阎庆民表示,加强投资者保护是事关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性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参与和支持的工作,主要措施包括:第一,全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对投资者最好的保护,是投资者实现投资价值、分享经济成长红利的关键。第二,强化交易所和中介机构责任。交易所作为市场交易的组织者和一线监管的承担者,肩负着为投资者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交易服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的重要职责。第三,有效打击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没有惩治就谈不上保护。第四,下大力气建设投资者保护大格局。通过相关部委、地方政府、市场机构、新闻媒体等有关方面的共同参与和支持,形成“法律保护、监管保护、自律保护、市场保护、自我保护”的投资者保护大格局。第五,深化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要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加大发行、交易、退市、信息披露等制度改革力度,为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

(来源:网页链接

6、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王景武在CWM50资管新规一周年会上的讲话

5月15日,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在京召开“资管新规一周年:回顾与展望”专题研讨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王景武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展望下一步工作,王景武指出:一是战略上保持定力,资管行业转型的方向不能改变。资管新规是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国务院同意后正式发布的文件,初心是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统一同类产品的监管标准,有效防控金融风险。资管新规所提出的核心原则和方向,提倡净值型产品,限制期限错配,治理影子银行风险,服务实体经济等,这些都要长期坚持。二是战术上稳妥有序,资管行业转型的路线图根据实践不断优化。行业转型不仅是产品的转型,还涉及到客户的培育、金融机构转型,社会融资结构优化。短期内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复杂多变,资管机构承载着为机构创收、为投资者创利、为实体经济融资等多元的诉求;金融管理部门面临着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难题。长期看,资管行业转型中需要不断回答新老产品如何新陈代谢,新机构如何定位等一系列的问题。三是主动谋划、积极作为,实现平稳过渡。业务整改转型是金融机构的主体责任,我们尊重机构之间的差异与市场化选择,希望大家积极作为,把握主动权,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制定整改方案。金融管理部门也将在资管新规统一规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实事求是地作出妥善安排,实现资管行业平稳过渡。

(来源:网页链接

7、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在CWM50资管新规一周年会上的讲话

5月15日,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在京召开“资管新规一周年:回顾与展望”专题研讨会,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曹宇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曹宇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五点希望:一是保持政策定力。要从“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高度认识资管业务转型的重要意义,毫不动摇地推进资管新规及其配套制度的实施工作,坚决完成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各项任务,有效化解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二是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平稳过渡。抓紧完善出台资管新规配套实施细则。对于资管新规执行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金融管理部门将认真研究,进一步细化措施。三是银行主动作为,加快推进理财业务改革转型。商业银行应按照“宜快不宜慢、宜早不宜迟”的原则,抓紧推进理财业务整改工作,处理好理财子公司发展与处置存量资产的关系,严格规范老产品的运作发行,努力培育新产品。同时,已获批的银行要扎实做好设立理财子公司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高质量开业运营。四是加强监管协作,形成合力。金融管理部门将在资管新规统一规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消除制度性洼地,确保公平竞争,共同推动各类资管机构充分发挥自身专长,加强分工合作,实现差异化竞争和共赢。五是加强投资者教育保护。推动商业银行和理财子公司切实加强投资者教育,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防止误导销售,帮助投资者充分了解投资风险,增强风险自担意识。同时,严格理财产品集中登记,强化风险监测分析和信息披露,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来源:网页链接

三、监管处罚

1、银保监局、银监分局公布38起行政处罚案件

本周,银保监局、银监分局公布35起行政处罚案件,处罚事项包括:违规发放某贷款被用作拍地保证金、土地出让金;与借款人串通违规发放贷款;超过借款人实际资金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信用卡资金用于非消费领域;部分投资类银信理财资金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贷款审查审批不合规、为不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融资;违规发放“假按揭”贷款;未对贷款资金使用进行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部分资金违规用于证券交易;投前调查不尽职;发放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时,未按商业化原则审慎评估项目还款来源;向某地方融资平台发放无对应项目的流动资金贷款;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隐瞒变更营业场所事实;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不到位,未能通过有效排查发现信贷资金流入股票市场;贷款调查尽职不到位,以部分虚假发票办理贷款业务;机构贷款质量不真实,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贷款资金流向房地产行业;未按规定承担房屋抵押登记费;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发放冒名贷款;代理保险销售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偿还票据垫款,掩盖信用风险;未经核准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规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转贴现业务;单一集团客户贷款超比例。

2、上海银保监局一周内开出19张罚单:关注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

上海银保监局5月14日开出9张罚单、5月16日开出10张罚单。两批共19张罚单的处罚日期均在5月5日至5月7日之间,合计罚没金额接近1500万元。披露的罚单中,有多家银行因违规提供政府性融资被罚;此外,主要的处罚事项还包括违规发放贷款用作拍地保证金、土地出让金等。

3、证监会通报康美药业案调查进展

5月17日,证监会通报康美药业案调查进展。2018年底证监会日常监管发现,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美药业)财务报告真实性存疑,涉嫌虚假陈述等违法违规,证监会当即立案调查。12月29日,康美药业披露有关信息。现已初步查明,康美药业披露的2016至2018年财务报告存在重大虚假,涉嫌违反《证券法》第63条等相关规定。一是使用虚假银行单据虚增存款,二是通过伪造业务凭证进行收入造假,三是部分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买卖本公司股票。近日,证监会已对公司审计机构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涉嫌未勤勉尽责立案调查。有关案件进展情况,证监会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4、上交所依法依规决定两家公司终止上市

5月17日,上交所决定,依法依规对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海润)和上海普天邮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上普)两家公司的股票实施终止上市。

两家公司中,*ST海润触及净资产、净利润和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等三项强制退市标准;*ST上普由股东大会决议审议决定其股票主动终止上市。两家公司退市触发情形不同,但都是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由上交所依法依规决定实施的。在程序方面,上交所上市委员会认真审议了两家公司股票终止上市事宜,认为两家公司股票退市事实清晰、依据明确,一致同意应当对两家公司股票实施终止上市。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依法依规作出终止两家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充分体现了“依法治市”的法治原则。

近年来,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上交所不断深化退市制度改革,扛起退市工作一线主体责任,已经实施了资本市场多例首单退市,如首单主动退市、首单央企退市、首单重大违法退市等。今年的*ST上普*ST海润,也各有不同,一家为主动退市,一家为强制退市。这些工作表明,上交所已经形成了常态化的退市制度安排和实践操作,退市工作也已经得到了市场各方充分的理解和支持。

此次对两家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同时,上交所还依法依规决定对*ST保千股票实施暂停上市。后续,如其暂停上市期间未能满足恢复上市条件,也将坚决对其股票予以终止上市。

5、证监会依法对3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本周,甘肃证监局依法对吴惠贤内幕交易“友讯达”案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云南证监局依法对文丽辉内幕交易“八菱科技”案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罚款;广东证监局依法对曹志亚内幕交易“海航基础”案作出行政处罚,对其处以罚款。

6、上交所对多起上市公司违规和异常交易采取监管行为

本周,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共发送日常监管类函件55份,其中监管问询函51份,监管工作函4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39份。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监管关注措施1单。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11单。

本周,沪市共发生46起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证券异常交易行为,上交所对此及时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同时,针对13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等进行核查,向证监会上报2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7、深交所对多起上市公司违规和异常交易采取监管行为

本周,深交所所对1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共对6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3宗涉及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违规,3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发出年报问询函118份、重组问询函5份、关注函4份、其他函件17份。

本周,深交所所共对28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共对11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5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本周,针对一家会员未按要求进行日常运维,在融资融券系统故障后无法及时切换至备份系统,影响投资者正常交易,且故障发生后未及时报告,深交所对其采取口头警示的监管措施。

注:

[1]网页链接

[2]网页链接

[3]网页链接

特别提示:本报告内容仅对宏观经济进行分析,不包含对证券及证券相关产品的投资评级或估值分析,不属于证券报告,也不构成对投资人的建议。

长按上方二维码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