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流程注意事项(2022-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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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

股东大会投票流程

(2023年)

(2023年5月22日)

规范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客户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的有关事项,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细则》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的相关制度,特制订本流程。

一、投票规则

对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记录的证券,由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为客户的利益,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

证券公司行使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应当事先征求客户的意见,并按照其意见办理。

对证券发行人的权利,是指请求召开证券持有人会议、参加证券持有人会议、提案、表决、配售股份的认购、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等因持有证券而产生的权利。

即融资融券客户如需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进行投票,需要向证券公司提出申请,由证券公司根据其意见参加或者授权该客户现场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进行投票。

客户通过相关途径查询到其所持股份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信息后,应当在投票日的四个交易日前通知其信用股东账户所属的我公司分支机构表明有投票意愿,分支机构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公司总部进行相关业务的准备工作。

如客户申请证券公司授权其以现场投票方式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的,另需注意预留出充分的授权文件用印及寄送的时间。

前述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信息查询的途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方式:我公司官方网站(网页链接)可查询全市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预告信息;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可查询上海市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相关信息;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可查询深圳市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相关信息;中国结算官方网站可查询北京市场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相关信息。请客户参考使用。

二、投票方式

(一)客户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

客户须提前持身份证明文件到我公司分支机构柜台根据上市公司具体的股东大会公告信息填写《国都证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股东账户投票申请单》(见附表),进行投票表决申请。客户若与该上市公司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执行投票回避的规定,不参与投票表决。公司分支机构相关受理工作截止至投票日前一日。

分支机构经办人应当对客户提供的相关证件、客户信用账户内的在股权登记日的股票份额、相关申请单的填写进行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审核。完成审核后提交流程到公司总部进行审批。

公司总部审批通过后,投票当日14:00前,客户可以自行通过我公司交易客户端根据已提交并通过审批的投票申请表信息完成投票操作,在无法自行操作的情况下也可以委托分支机构通过融资融券柜台系统根据申请表信息完成投票操作。

投票当日,最迟于14:00开始我公司总部相关岗位人员根据客户提交的投票申请表做相关股票投票信息的汇总,完成汇总后于15:00前在各市场投票系统完成相关股票的汇总投票。

(二)客户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投票

客户需要现场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在股东大会信息公告后根据公告信息尽早与其信用股东账户所属分支机构联系并提出申请授权的需求。请客户注意预留出充分的授权文件用印及寄送的时间。

待客户的需求经分支机构提交流程至公司总部审批通过后,我公司将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表明我公司授权客户仅代表客户所持股份数量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客户可持上述文件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附:国都证券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股东账户投票申请单

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2日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融资融券客户行使对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权的流程公告

(2022年)

(2022年5月20日)

尊敬的投资者:

为保障我公司融资融券客户有效、规范行使对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投票表决权,结合交易所、中国结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现将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客户投票操作流程公告如下:

一、投票意向代征集

融资融券客户有参加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意向,应提前向所属营业机构提出申请,表达投票意向,准备相关资料,填写业务单据,客户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客户未按期提前告知,视为放弃投票权,在股东大会召开日将不能进行投票。

参与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中国结算公司的网络投票,客户均需在T-3日(T日为股东大会召开日)12:00前提交相关业务资料,具体提交资料请咨询账户所属营业机构。

二、业务办理

营业机构根据客户意向,在规定时间内指导客户填写业务表单,审核客户提供的业务资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在确认相关资料准确无误后,在业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公司OA系统“信用及金融衍生品部—信用业务—融资融券业务—融资融券业务操作类事项审批( ‘申请操作事项’选择‘其他业务’)”进行业务申请,信用及金融衍生品部具体业务办理人员在审核后将按上海、深圳交易所和中国结算要求为客户办理投票业务,并将最后投票结果反馈给营业机构。

三、现场投票

客户最迟须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投票日)的五个交易日前,向所属营业机构提出需求,营业机构当日上报公司信用及金融衍生品部。我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向客户提供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材料,授权客户仅代表其融资融券账户所持股份数量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客户未按期提前告知,视为放弃投票权。

四、注意事项

1、客户参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权,应确认其融资融券账户于股权登记日持有该上市公司证券。

2、客户应认真查看上市公司关于召开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并严格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投票。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客户若与该上市公司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应自觉执行投票回避的规定,不参与投票表决。客户参与上海市场上市公司融资融券账户投票时,若存在部分议案需回避表决,那么其余议案的表决需通过现场股东大会进行投票。

5、客户行使各种方式的投票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未及时支付即视为放弃投票权。

如有疑问,客户可向所属营业机构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20日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融券客户参与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流程

(2024年)

(2024年3月15日)

客户应关注上市公司公告和我公司网站融资融券栏目公示信息中的股东大会投票信息,对于客户有意愿参加所持证券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的,应根据上市公司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分别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P日(股东大会公告日)至T-5日(T日为股东大会投票日):客户拨打我司客服热线:400-820-9898或与所属分支机构联系,提出投票需求。

1、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进行网络投票:

方式一: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进行投票:客户根据分支机构指导,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注册、绑定股东卡后,T-1日(股东大会投票日)根据自己意愿进行投票。

方式二:至所属分支机构临柜投票:T-1日前(T日为股东大会投票日)客户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所属分支机构临柜填写《华宝证券融资客户行使投票表决权意向表》。

2、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仅支持以下途径进行网络投票:T-1日(T日为股东大会投票日)客户携带本人身份证,至所属分支机构临柜填写《华宝证券融资客户行使投票表决权意向表》。

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方式

1、P日(股东大会公告日)至N日(股权登记日):客户拨打我司客服热线:400-820-9898或与所属分支机构联系,提出投票需求。

2、N+1日(N日为股权登记日):我司根据上市公司公告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等材料。

3、T日(股东大会投票日):客户持我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现场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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