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章程明确了党委会决策前置,重大事项先上党委会,否则根本上不了董事会,董事会实际上被虚置了。这个体制的合理基础就是国资的第一大股东地位,否则就更没法自圆其说了。这也导致外资除非是纯粹的财务投资,否则不会对民生银行有兴趣。这个机制和公司法是什么关系?别说外国人理解不了,中国人都难。
泛海的股份肯定归债权人啊
1
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