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保险的股权穿透后,最终持有人是财政部。国资是第一大股东,所以这些民营大佬捏着鼻子也就认了,这是法理基础。
如果这些国资股权转让给外资或民资,这个机制就没有法理基础了。
那么转给北京国资委呢?也不太可能。如果民生银行成了地方国资占股,干部谁派?现有这些干部可都是中管干部,体制上也不合适。
民生银行章程明确了党委会决策前置,重大事项先上党委会,否则根本上不了董事会,董事会实际上被虚置了。这个体制的合理基础就是国资的第一大股东地位,否则就更没法自圆其说了。
这也导致外资除非是纯粹的财务投资,否则不会对民生银行有兴趣。这个机制和公司法是什么关系?别说外国人理解不了,中国人都难。
大家保险的股权穿透后,最终持有人是财政部。国资是第一大股东,所以这些民营大佬捏着鼻子也就认了,这是法理基础。
如果这些国资股权转让给外资或民资,这个机制就没有法理基础了。
那么转给北京国资委呢?也不太可能。如果民生银行成了地方国资占股,干部谁派?现有这些干部可都是中管干部,体制上也不合适。
因此,不要说外资,民生银行现有的民资股东也不太可能增持,更不用说他们也都很不宽裕了。很简单的道理,换成是你,你出钱开个饭店,你说了不算,居委会决定经营管理,你会增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