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我说,如果st的行政处罚完全无章可循,只有一个大概的精神,让大家揣摩的话,
而一旦st又强制基金卖出,这样其实是很不合理的。
应该放松基金持有st的约束,只有确定被强制退市的st才必须卖出才是。
现在这种情况,完全变成筹码博弈
现在的核心问题是,st到底有没有规范可循,退不退市看看交易所的上市规则就知道,看看我之前发的贴就清楚。
但是st却没有一个明确规则,起码我到现在没看到有任何人有理有据的说明,或者指出那里有条章可查。
貌似st可以是行政处罚,处罚没有一个具体制度文件来约束,但是一旦处罚成st后,貌似基金又必须卖出(这同样是一个很多人都说的潜规则,也没人说具体来自哪里,我想也许来自基金合约,但是我不买基金也没确定过)。
和强制退市相比,st缺乏一个明确的制度文件来规范,这似乎是市场应改革的方向。
照我说,如果st的行政处罚完全无章可循,只有一个大概的精神,让大家揣摩的话,
而一旦st又强制基金卖出,这样其实是很不合理的。
应该放松基金持有st的约束,只有确定被强制退市的st才必须卖出才是。
现在这种情况,完全变成筹码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