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种都是需要慢慢培育的,个人所得税也是培育了很多年才成为重要财政收入来源的。所以,推出房地产税的初期不可能一下子达到很高的税额,土地出让也得继续做,但培育个十年,税种成熟了就可以成为地方的主要税收。
首先,老龄化和城镇化率双高,韭菜不够的情况下,想稳住土地财政收入,无异痴人说梦,现在房地产出台,文件说的明明白白,就是管控预期:房价到顶,别炒了。国家也是增加一个税种,存量羊毛能薅多少算多少,总比没有强
以后土地财政收入减少了,但是在收房产税这块弥补了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
算账下来,恐怕得把羊毛薅光才能完全抵得上吧,这不是账不能平么?
这个不互为因果,可见的未来地没了,就打起了存量房的主意
那卖地不减少了么?最近土地流拍好严重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