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译从/缴文超】H股全流通全面推行,利好券商在港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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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件

近日,证监会发布《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继2018年4月进行试点后,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与试点细则相比,主要变化包括: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等设置限制条件;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

投资要点

H股“全流通”问题由来已久,全面推开利好H股公司发展。1994年在《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中,明确H股上市企业股份分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内资股两类,内资股无法在境外市场发行流通。此后多年历经B股可在H股上市、非境外上市外资股可以在境外上市、H股全流通试点后,H股“全流通”改革此次终于全面推开。此次H股“全流通”全面推行,是金融业对外开放又一具体举措落地,解决了H股内外资股东同股不同利的问题,有望从制度方面解决内资大股东忽视市值管理、与上市公司利益存在冲突,搭建红筹模式提高融资成本等问题,利好H股公司发展,有助于吸引更多公司在H股上市融资。

类比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长期看对香港股市有积极影响。2005年A股启动股权分置改革,主要是为了解决流通股(主要为社会公众股)和非流通股(主要为国有股和法人股)同股不同利的问题。虽然在股改试点推出之初并没有出现明显效果,但随着股改的全面推开,A股定价功能和资源配置功能缺失的问题逐步化解,市场流动性大幅提升,2006年起股市进入快速上涨通道,开启A股史上最大一轮牛市行情。此次H股“全流通”改革可以与2005年A股的股改类比,都是为了解决流通股(外资股)和非流通股(内资股)的股权分置问题,预计将助力香港市场流动性和活力的提升。

短期存在套利机会,但减持压力有限。H股“全流通”后,存在套利机会,如果H股相对内资股有溢价,可能出现内资股股东减持行为,进而对H股的股价产生不利影响,但总体上减持压力有限,主要考虑到以下三个因素:1、H股“全流通”仅针对单H股上市公司,截止2019年11月15日,仅有162家H股公司,对应非流通市值占港交所总市值的比例不足7%;2、H股目前估值较低,高估的股票减持压力较大,但目前在H股上市公司中,PB不足1倍的上市公司数量占比近7成,预计相关股东减持动力有限;3、受国资管理、维持控制权等因素影响,预计大股东的交易活动将较为有限。

利好券商在港的经纪、资本中介和投行业务。我们预计H股“全流通”将为香港资本市场增加流动性,市场交易量有望增长,直接利好券商的在港经纪和两融业务。同时,由于内资股可以上市流通,H股上市公司的融资和海外并购、内资股东的股票质押和减持等需求会增加,港交所对内地企业IPO的吸引力也会增强,进而提升券商在港的股债权融资、并购重组、股票质押等业务收入。此外,资本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为券商提供了创新的土壤,券商有望围绕客户需求提供更多创新的产品和服务,形成新的盈利增长点。目前我国券商的国际业务收入主要来自香港地区,根据中证协数据,2018年海通证券中金公司山西证券光大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的境外子公司收入占比超过10%,预计在H股“全流通”改革中将最先受益。

投资建议:此次H股“全流通”改革全面推开,H股内资股和外资股的股权分置问题将得到解决,H股上市公司在境内外融资渠道更加畅通,利好H股公司发展和市值提升,类比2005年A股的股权分置改革,预计将增加香港市场的流动性,对港股起到提振作用。虽然短期H股“全流通”后出现套利机会,内资股股东减持行为可能对H股产生不利影响,但考虑到H股非流通市值占比小、估值低、国资管理和维持控制权等因素,预计总体上减持压力有限。H股“全流通”改革有望为券商的在港经纪、资本中介和投行业务提供业务增量,境外收入占比较高预计将最先受益,目前板块估值回落至1.58xPB,配置价值有所提升,我们仍然维持证券行业“强于大市”评级。

风险提示:H股“全流通”改革推进不及预期、香港市场表现不及预期

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