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大因源债务重组的建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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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PU 20240416 $华大基因(SZ300676)$ $华大智造(SH688114)$

摘要:强烈建议公司用5.0亿元左右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用股票支付债务(需谈判),此等事项构成债务重组,预期的债务重组收益为2-3亿元。同时,无论债务如何处理:无论债务数量(利息数量的裁定)以及是否回购300676股票,华大因源的小股东回购款的财务处理在2024年度均构成债务重组,并不同方式重组收益不同:1.0-3.0亿元区间。因此,预期的理想结果:2024年度华大基因可望实现40亿元以上的营收,近7.0亿元净利润。

关键词:回购股票 债务重组。

风险提示:本文不对最终的利润负责,债务重组方式待定。本文系对公司的建议。勿以此为投资依据。

1 重要的债务争议事项

1.1事项

华大基因于2019年和2020年将所持子公司华大因源7.2814.66%的股权转让给机构投资者,累计收到股权转让款人民币195,000,000.00元。同时,机构投资者以人民币330,000,000.00元向华大因源增资,取得华大因源 24.81%的股权。根据投资协议的某种理解:本公司在普通股权利以外赋予了投资人在触发回购条件时有权要求本公司回购的权利,整体承担了不能无条件避免回购自身权益工具的现金支付义务。回购价款为按单利12%的年回报率计算的投资本金加利息。本公司将该普通股的 回购义务全额确认负债。(注意:触发回购条件并非2023年,正常的机构投资者应当都可预期在华大智造上市申请前后,华大姻缘由于2023年已触发回购条件,部分投资人已于2023年11月对本公司提起仲裁,详见附注:本公司正在与投资者沟通使用自有资金回购上述 39.47%股权的事宜。本年将因股权回购义务确认的长期应付款的人民币728,633,972.59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698,786,455.57元)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注:实质就是债务争议与需要债务重组处理。

1.2 不排除的争议(不详细探讨)

触发回购条件:

并非2023年,正常的机构投资者应当都可在2020年,最迟2021年度就可以从法律、政策、公司行为预期华大姻缘不可能单独上市。

投资协议的理解:明股实债、协议履行、条款执行等不同理解。

执行与责任界定与划分:

2、三种债务重组方案的结果

目前未撕破脸,采用仲裁。仲裁一般是三种结果:结果一、仲裁确认为投资,无回购义务。结果二、仲裁确定投资,并按照12%利息的回购义务,结果三、仲裁确定投资,并划分责任,各一半责任,6%的利息回购义务。

经分析仲裁的可能情况,结合本人看法,给出三种可行方案。

方案一:全部债务按12%计并重组,重组收益为:2.342亿元。

方案二:全部债务按6%计并重组,重组收益为:0.932亿元。

方案三:二级市场购买股票偿还,谈判重组定价,目标重组收益为:2.0亿元-3.0亿元区间。

3、具体的方案一与方案二

3.1方案

据裁定结果(结果为投资,无回购义务)确认为股东投资。

财务上2024年度确认为股东投资款,原确认为其他应付款,则此等方面构成债务重组,即债转股。

债务本息合计:7.28+0.315=7.595(计算到2024年6月30日)

股权投资:5.25=2.342亿元。

债务重组收益:7.595-5.25=2.342亿元,未剔除企业所得税。

3.2方案二:

仲裁结果为:责任各负担一半,即本金偿还,利息减半支付。

财务上原已确认2.342亿元的负债,因此同样构成债务重组。

偿还:5.25+1.417=6.667亿元

债务重组收益:2.342-1.417=0.932亿元,未剔除企业所得税。

4 建议的方案

4.1 方案三:

用5.0亿元左右在二级市场购买股票,用股票支付全部债务,此等事项同样构成债务重组,预期的债务重组收益为2-3亿元。

此等方案预期可以解决机构投资者的问题,也有利于维护公司所有股东利益,响应国家号召,也利于公司的市值与形象,并将与公司士气与业务形成正面向循环。

公司二级市场上回购股票偿还已经计提的债务,但约定按照每股价格为80元采用非交易过户给华大因源的小股东。(80元系过去历史平均成交价)。预计回购价:按照50-60元区间回购(55元均价)

偿还股票数量:7.595亿元/80元*股=950万股。

二级市场购买支付对价:950×55=5.25亿元

债务重组收益:7.595-5.25=2.0亿元。

如果按照45元回购,则债务重组收益为2.90亿元。

4.2 谈判需要解决的目标按照

谈判方案一:80元股票偿债对应全部本息(12%);

谈判方案二:70元股票偿债对应一半股息(6%)。

4.3 结论

低迷的二级市场提供了可操作的条件。

此等方案预期可以解决机构投资者的问题,也有利于维护公司所有股东利益,响应国家号召,也利于公司的市值与形象,并将与公司士气与业务形成正面向循环。

因此强烈建议公司董事会研究决策。

5 相关重要事项

无论债务如何处理:无论债务数量(利息数量的裁定)以及是否回购300676股票,华大因源的小股东回购款的财务处理在2024年度均构成会计上的债务重组。并不同方式重组收益不同。(1.0-3.0亿元区间)

如果采用回购股票的方式,则有可能够达到3.0亿元的债务重组收益。

因此如果公司营收与业务能按照40亿营收,10%的净利润。则加上理想的预期重组收益:

2024年度华大基因可望实现 40亿元以上的营收,约7.0亿元的净利润。

全部讨论

04-16 20:37

华大因源的债务回购所需资金已经全部提取,公司也已公告,只不过没有支付。大概率如你上次所述这个回购合同的内容涉及不合理甚至违规违法损害华大基因全体股东的利益之嫌。故以仲裁名义让法律来确定,这样华大基因就可以按裁决执行,避免利益输送之嫌。

04-17 16:29

我觉得帖主想当然了。
1、私募投明股实债已被叫停
【证监会禁止明股实债】
网页链接
2、明股实债有很大的金融和法律风险,容易跑偏
【一文彻底读懂明股实债的法律风险 】
网页链接
我知道帖主也是为$华大基因(SZ300676)$ $华大智造(SH688114)$ 操碎了心,但是建议没什么卵用。
我觉得,作为投资者(尤其是个体投资者)不看好公司可以了结跑路,强行要求公司管理层按自己的要求来改造公司,除非你是巴菲特(拥有强大的资本实力可以改变公司股权结构),否则就是自取其辱。

04-16 20:23

@通星粉 请您将本文本建议转发公司,并抓紧时间研究谈判决策。

04-16 22:56

再次提醒:
勿将文中的重组收益当成现实或者实现。只是说预计有这个事情存在,至于准确数、以及时间等都具有不确定性,需要依后续重组的具体情况决定。
另外此建议公司是否能接受与执行,需要结合仲裁、再与投资者谈判,投资者同意以及其他多方面才能确定。不要当成现实,只是我的建议。
勿以此文的内容及数据作为投资依据!

04-16 20:11

@华大基因投资者关系 请您将本文本建议转发公司,并抓紧时间研究谈判决策。

04-16 21:06

1、这个不是另启方案,是完善预期的具体的执行。明确的说就是支付方式。
2、仲裁裁定一般不会说不可以用现金等价物或者其他方式支付。仲裁程序在执行中。
3、本建议的方案是完善支付。

很好的建议

04-16 20:18

风险提示:本文不对最终的利润负责,债务重组方式待定。本文系对公司的建议。勿以此为投资依据。